就这样,我就到了初三,在同学和老师眼里,我天赋异禀,活的又潇洒自在。同学很羡慕我,老师很喜欢我。
我记得,那时候我的零花钱依旧少得可怜,我总是向班里的一位女同学借钱。可能是因为我会还的及时,所以,每次我张口,她都会借我。我就拿着这钱买酒喝。
她叫刘德萍。我习惯叫她老刘。在我眼里,老刘似乎永远都不会生气。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逃课了,初三的时候,胆子也大了,早自习我们也不上,就在宿舍楼里睡觉。
晚上就讨论那个班的小姑娘长得好看。
日子很快一天天的过去,那段日子确实也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了。
老师们都喜欢我,同学也都对我不错。我的英语老师更是把我当她的儿子一样,她会送我一些小礼品,和一些吃的东西。我也很喜欢她,她上课的时候总是很喜欢提问我,我背单词也总是又快又准。
那个时候我一直以为我的英语很好,其实不然,我只有初中的时候英语好,后来我才明白,我遇到了一位真把我当儿子一般疼爱的老师。她也对我抱有天大的期望,我的天赋一直被她记在心里,她常常同别人讲“我是她这辈子遇到的最聪明的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