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栋决心已定,刚要下令动手,忽见一票汉子飞奔而来。
他们行动异常敏捷,在官军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绕过官军队伍同赵承成会合一处。
这些人,就是赵承成所率领的赵家村的子弟。
是余庆祥听了赵承成的号令,带领全部本村子弟过来助战来了。
一路逃难而来,辗转流亡两千里,赵家村的子弟不止一次渡过危机,纯靠硬闯克服险阻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经过这样一番生死历练,这群原本就沾亲带故的本村子弟,见了世面、练了武艺、会了战术,互相之间更是团结如铁,面对官军也毫不怯场。
李成栋阅历丰富,一看这队人马,便知其与众不同,不是寻常流民。
他立刻心生一计,一张嘴,就给定了性:“还以为是良民,原来是聚众谋反的乱民!来啊!予我拿下!若敢反抗,格杀勿论!”
这李成栋果然狠毒,一个造反的大帽子扣下来,愣是谁的面子都没用!
李成栋麾下官军一听这话,顿时眼冒精光:总兵都说了是造反的乱民,杀了他们就有军功,有了军功就有赏银!
而且反贼的价码高——一颗人头就是三十两银子,不拿白不拿!
两百多官军抽出官刀,凶神恶煞一般,向赵承成和他手下七十六个弟兄,一步步、一步步逼近过来……
官军要动手了!
这时就连围观的看客也感受到了危险,唯恐自己也被牵连进去,顿时一哄而散,只留下一片肃杀。
不能任人宰割!
赵承成在心里感慨:不愧是明末,你不去找麻烦,自然会有麻烦找上你……
而且不是小麻烦,而是大麻烦——关系到全村身家性命的大麻烦!
或许,在这里同官军直接对抗并非最佳选择,但赵承成宁可犯错,也绝不愿意束手就擒。
“兄弟们,抄家伙!”赵承成发出了命令。
“赵大哥,哪来的家伙?”
“废话!没瞧见这里有的是板凳、扁担、绳索、铁钩吗?拆了这座人市,就有家伙!”
说着,赵承成第一个动手,抄起倒在路边的一张板凳,在地上砸了个粉碎,捡起两条散落的板凳腿,一左一右擎在手里,便是一对传说中的“雌雄双股剑”。
虽然是木质的那种……
赵同瑞还嫌凳子腿太短,见旁边杵了根长木棍,正是支着篷子的支柱,一使劲便将木棍拔了起来,双手紧握,便是一条可以横扫千军的长棍。
至于那顶篷子,自然是歪到一边,好像个半死的人。
其余弟兄赶紧有样学样,眨眼间便人人手握长短兵器,有了最基本的武装。
而这座藏污纳垢的人市,也被拆了一大半……
李成栋,还有他手下那群官军,除了吃皇粮、有组织之外,其实同地痞流氓没太大区别。
而军队流氓化,也是明末军事一蹶不振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这样的军队,只会欺负弱小,遇到比自己强的,便会一击而溃,甚至是不战自溃。
忽然见到赵承成手下子弟兵反抗意志强烈,原本腾腾杀气,顿时消减下去一大半,前进的步伐也不由自主地放慢了。
可是让他们更加吃惊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
“列阵!”
随着赵承成的一声令下,刹那间,赵家村七十六个年轻子弟,以七人为一组,各执长短兵器,组成了十个配合密切、互为犄角的小阵。
另有零散的几个弟兄在外掠阵,随时做好补充准备。
七十人的队伍并肩而立,进退一致,俨然百臂巨人,有天下强军的风骨!
“鸳鸯阵?鸳鸯阵!”
相隔不过二三十步的李成栋,失声喊出了这个曾经威震天下的名字。
并非是鸳鸯阵,鸳鸯阵十一人为一组,眼前却是七人一组;
又分明是鸳鸯阵,长短搭配、协同配合、进退如一……
尽得鸳鸯阵之精髓!
这是赵承成参照着后世的记忆,在逃难的一路上练成的。
虽然尚未大成,且因武器不足有所改进,但是好歹走过上千里地,也用来打过七八股土匪的拦截,已练得六七分形似了。
李成栋南征北战,当然都听说过鸳鸯阵的威名。
他也知道万历二十三年,蓟州之变,老戚家军减员泰半;天启元年,浑河之战,戚家军余部更是在辽东全军覆没。
自此之后,鸳鸯阵随之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