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悬铃铛的女孩遍体鳞伤,脸色越来越苍白,祝无哀抱起她,“阿眠,你醒醒,我这就带你去治伤,你不会有事的!”
宋语甜扛着黑色大镰刀,拦住死鱼眼少年,沉声道:“没用的。”
“让开。”
祝无哀抬眸,目光冰冷。
宋语甜读出少年眼里的厌意,轻蹙眉头,细嫩白皙的脸庞隐现淡淡的愁色。
随即,愁色消失。
她使劲捏了捏精致的脸蛋,眉眼俏皮一弯,道:“我偏不让。”
这个叛逆桀骜的姑娘八岁那年,阿爹和人当街对对砍,血尽而亡。给阿爹办好葬礼以后,阿娘便扔下她去找阿爹了。
村里人发现,阿爹阿娘双双去世,年幼的小姑娘却没有流半滴眼泪。
人们商量着轮流照料这个性格古怪的小女孩,她却直接拒绝,把阿娘送上山的当天晚上就离开了故乡。
十岁那年,宋语甜跟一条狗抢包子吃,旁边围满了神色各异的同龄人。
狗的主人,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富家女孩,她紧张兮兮地呵斥自己的狗停下来,却始终没有收紧手中的狗绳。
宋语甜把抢到的半个包子塞到嘴巴里,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富家女孩叫住她,表达歉意的同时,还买了一堆零食送给她,说是赔礼。
宋语甜笑嘻嘻地收下。
此时,一个长着桃花眸的“漂亮男子”来到宋语甜身边,对她说:“等等,她给你买零食不是因为觉得对不起你。”
宋语甜疑惑地抬眸。
漂亮男子道:“我刚才看见了,她跟朋友打赌你会不会吃沾满狗的口水的包子,狗是她故意牵到这里的。”
男子瞥了一眼富家女孩,继续道:“至于给你零食,我想,应该是为了维持她善良美好的形象,对得起她光鲜亮丽的外表。”
宋语甜闻言,忽略漂亮男子,笑嘻嘻地对富家女孩说:“谢谢你的零食。”
牵狗女孩松了一口气。
桃花眸男子叹息,用旁人听不见的声音道:“果然,虚伪才是人的常态。”
正准备离开,忽然瞅见短头发的乞丐女孩趁着富家女孩不注意,狠狠踩了她一脚,在人家干净漂亮的鞋子留下脏兮兮的脚印。
富家女孩大声哭了起来。
宋语甜转身就走,哭得梨花带雨的富家女孩赶紧跟上她,想把零食要回来。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街尾。
人们看到楚楚可怜的女孩哭兮兮地跟着一个蹦蹦跳跳的小乞丐后面,都觉得是小乞丐抢了富家小女孩的零食,张开嘴巴,叽叽喳喳,指手画脚地指责短发小乞丐。
宋语甜在人们不分青红皂白的唾沫里抬头挺胸,欢快地哼起歌来。
桃花眸男子来到宋语甜身边,像女子一样细嫩的脸颊堆满疑惑,“想吃零食,就不应该踩人家的脚,被人误解了,就应该解释清楚,你怎么一脸享受地哼起歌来了?”
宋语甜歪着脑袋瓜,“我既想吃零食,又想踩那个姑娘的脚,不行啊?”
“就是这样,人们才会把你当成一个坏孩子指责,而且你也不解释。”
“为什么要解释?”
一张小脸精致漂亮,浑身却是脏兮兮的短发女孩迎着人们斥责的目光露出笑容,“别人怎么看我,是他们的事,我知道我自己是怎么样的人就行啦。”
桃花眸男子满脸错愕。
顿了顿,然后朗声大笑。
他微微弯腰,朝宋语甜伸出手,“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齐星睫,你想不想吃更好吃的东西?我可以带你去。”
宋语甜握住他的手,跟着这个漂亮的男子来到曜想帝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早安城,成为神秘组织“白鸦”的一员。
十四岁生日刚过,她去南域炽歌帝国境内的倾城之城执行任务。
两年后,她被追杀至欢糖镇附近,重伤昏迷,养蜂人贺尔零把她带到欢糖镇。
宋语甜濒临死境,贺尔零动用灵术,暂时抑制她的伤势,并将她关进空间灵器里面,对他说,想要活下去,就得用她身上的秘宝“倾城之心”来交换。
倾城之心,是宋语甜历尽艰辛,从倾城之城窃来的,拥有此物,能以自己为模板,造出成百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
不管是身体还是智力,都和普通人没有差别,而且绝对服从于拥有倾城之心的人,就算要他们的性命,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宋语甜使用“灵种术”,把倾城之心“种”在身体里,与筋骨相连,如果强行取出,就会跟着施术人一起毁灭,只有到了施术人所设的期限,才能安全取出。
宋语甜设的期限是两年。
她受的伤很重,心脏在一寸一寸裂开,灵魂在一点一点溃散,就算有贺尔零的独家灵术压制伤势,两年后也必死无疑。
发现宋语甜之时,贺尔零就看出了她身上带着倾城之城的秘宝。
想要救她,就得使用“心换心之术”,重新给她换一颗心脏。
这种灵术,对施术者,以及换心者的要求极高,宋语甜问贺尔零:“你有没有绝对的把握?同意奉上自己的心脏,救我性命的人又是谁?那人的体质如何?”
贺尔零说:“我自有安排,只要你在两年后取出秘宝给我,你就能活下来。”
养蜂人脾气古怪,却酷爱学习。
他刺瞎双眼之前,总爱躲进小小的屋子里,研究各类知识。刺瞎双眼,成为一名战力滔天的灵武者以后,更是到处掠夺各类珍贵的灵籍,各种知识均有所涉猎。
建造在欢糖镇之上的虚构乐园里,有医院,有学校,有各种各样的行业。
在里面工作的人,基本上都是他造出来的“蜂傀”,所思所想全源自于他,当然,所具有的知识也都源自于他。
可以说,这个“生活的逃亡者”是个全能型的天才,深谙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却偏偏厌恶生活本身衍生出来的各种世俗规矩,拒绝与生活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