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无哀长话短说,将自己碰见宋语甜以后发生的事情说给江雨眠听。
“阿祝,你受苦了。”
女孩满眼心疼,像少年抚慰她一样,轻轻抚摸少年的脸颊。
此刻,两人身处于一处乱石成堆的山谷里,四周除了石头,便是肆意生长的杂草,树草腐烂的气味清晰可闻。
现在应该在雎异山底下,翻过雎异山,就到了螳臂村附近。
走出此地,到了有人家户的地方问问,应该就能到螳臂村了。
祝无哀不清楚江雨眠的爷爷为何死而复生,要想知道答案,先得找到那老头。
感觉和宋语甜一起坠下崖底的子吟山,就像一道门,阿眠和瘸老头多半也是借着设在子吟山底下的灵术阵离开欢糖镇的。
可是,为什么自己跟宋语甜会到劫毕镇附近,而阿眠和瘸老头却不是?
这一切,除了宋语甜,那个爱穿红衫的臭老头估计也知道。
好多谜团都跟瘸老头有关,听江雨眠说,瘸老头要去螳臂村,她肯定也想找到爷爷,一起回欢糖镇,那就先去螳臂村。
烈日悬空,热风呼呼。
祝无哀和江雨眠走出山谷,往远处望去,勉强可以看见一座小村庄。
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顺着烈风,从不远处那座死一样寂静的村庄飘来,让少年和女孩感到一种强烈的窒息感。
女孩不安地握住了少年的手。
“阿眠,别怕。”
祝无哀回握江雨眠的手。
随后,慢慢走向那座小村庄。
小村庄里头一片狼藉,鸡犬不鸣,像一座死村一样,被诡异压抑的死寂淹没。
倒塌的屋子随处可见,里头的村民几乎没有老人,全都是年轻人。
奇怪的是,这些年纪轻轻的村民脸上,没有半点生机,骨瘦如柴的身躯,像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佝偻着。
他们麻木的脸上,疲倦的眼眸,似已失去活着的希望,就像一群失去灵魂,只剩下一副躯壳的行尸走肉者。
祝无哀在他们空洞的眼神里,读出一种极致的绝望与忧伤。
大道上,有几个死去的人,尸体已经开始散发出臭味,却没有一个人收拾尸体。
生活在这里的村民们好像既没有看到尸体,也没有闻到惹人作呕的腐臭味。
甚至还有一些村民,竟然对散发着恶臭的尸首,投去了羡慕的眼神!
他们对于祝无哀和江雨眠的到来,既不表示欢迎,也没有排斥。
或者说,毫不关心。
好像就算这两个外来者在这座村庄放火杀人,他们也懒得抬起眼眸。
祝无哀接连问了好几个村民这座村庄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多数人都选择闭口不谈。
最后只有一个年纪最小的村民,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眸道:“这里的每一个人,头上都悬着一把锋利无匹的剑。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脚踏黄泉的,活着的死人。”
祝无哀听不懂他说的话,而那个年轻的村民却再也不愿意开口说话了。
祝无哀又问了几个人,得知这里不是螳臂村,是螳臂村的邻村。
翻过雎异山,朝东走便是螳臂村,朝西走便是这座村庄,祝无哀跟江雨眠从雎异山底出发,走错了方向。
幸运的是,两个村子隔得并不远,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抵达螳臂村了。
江雨眠带着江雨眠离开。
瞧见少年跟女孩离开了村子,村民们的脸上起了波澜,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啥也没有说。
跨出村子的时候,祝无哀察觉到江雨眠的额头泛起淡淡的光芒。
江雨眠脸色苍白,并没有发现,一对圆溜溜的眼睛涌出清澈的泪水。
“阿眠,你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这里的人们好像很悲伤,很悲伤。”
祝无哀也有同感。
他擦掉女孩的眼泪,继续往前。
明明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可死鱼眼少年抬头,却感觉天空无限灰暗。
……
烈日更烈。
热得人心烦气躁的。
喉咙又干又疼……
然而,喉咙越疼,穿着一袭红衫的瘸老头越要使劲抽着手中的旱烟。
红衫瘸老头叫做夕拾。
是江雨眠的爷爷。
“日!”
瘸老头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在骂老天爷,还是在骂自己。
他准备先去一座破庙。
准确来说,他要去的地方,是螳臂村附近的一座破庙。
太阳很毒,夕拾擦擦汗水,咬了咬松动的牙齿,拖着蹒跚的步伐向前走去。
走了很长的路,终于看到了螳臂村,没多久,便有一座破庙映入眼帘,
瘸老头擦擦汗水,擤了一把鼻涕。
这是他的老毛病了。
一紧张就容易流鼻涕……
这老头曾是螳臂村的村民,二十年前,他跟着一个背蜂桶的男人去到了欢糖镇,在那座太平的小镇里过着平凡的生活。
比起外面的生活,在欢糖镇的日子舒服得不能再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