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乞丐还是普通镇民,眼里都是千篇一律的疲倦麻木和痛苦。
还有一些衣着华丽的人,腰上佩着各类武器,高视阔步,神色昂扬。
这些人一看就是灵武者。
“遮天战役”爆发以后,战火蔓延至整个天下,诸灵逐鹿,群雄割据,狼烟猖獗,人民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个时代的颜色,是绝望的黑!
这是由灵武者掌控的时代,没有觉醒灵能的普通人,只能忍受不良灵武者的欺压,身如蝼蚁,命如草芥!
受了伤,又没钱的宋语甜背着祝无哀走进医院,直接被人赶了出来,去诊所,也被人家毫不留情地赶走。
宋语甜佯装悲哀,连连叹息。
“诶,真是世态炎凉哪……”
祝无哀神色凛冽,沉声道:“不如说,这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
到了半夜,饿极了的宋语甜挤进乞丐窝里,偷了半个馒头,掰了一小点给祝无哀。
“看来,咱俩要当一段时间的乞丐了,不然伤还没好,就得饿死。”
“我现在就是废人一个,但你可以自食其力,怎么就要当乞丐了呢?”
宋语甜咳了咳,“其实我有病,有大病,是不能干活的哟。”
说着,把吐在掌心的血,抹在祝无哀身上,继续道:“而且,我觉得,想当乞丐也是一种自食其力呀,职业不分贵贱。”
祝无哀皱眉,淡淡道:“有病就得想办法治,一直拖着不是办法。”
宋语甜微微挑眉,“担心我呀?放心,我不会死的,万一真的要死了,也要拉你一起的,如此,才不辜负你的担心呐。”
祝无哀认真道:“变态。”
短发女孩哈哈大笑。
祝无哀埋头思考……
现在的自己,就是废人一个,身上也没钱,宋语甜的性情难以琢磨,觉得自己是累赘扔下自己也是大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都要治好身上的伤,回到欢糖镇,回到那个腰悬铃铛的女孩身边。
第二天。
小镇多了两个乞丐。
短发女孩和死鱼眼少年白天乞讨,晚上在天桥底下睡觉。
从始至终,女孩大大的眼眸里都是明媚的光芒,每次乞讨,都在哼着欢快的歌谣。
祝无哀忍不住问她:“宋语甜,当乞丐有这么开心吗?”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不是谁强迫我做的,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接受任何人设下的限制,不值得开心吗?”
“你觉得你只能做一个乞丐?”
宋语甜咬了一口讨来的包子,眉眼弯弯,笑容绚烂。
“没有啊,我不是要做乞丐,我只是在做我自己。”
祝无哀不是大多数人眼中的好孩子,却也不像宋语甜这样放浪形骸。
他坚守着心中铁一样的准则,违背准则的事情他绝不会做。遵从内心准则要做的事情,就算全世界反对,他也绝不改变。
但和这个姓宋的古怪女孩沿街乞讨,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多多少少影响了他,让原本就不在意他人目光的他,变得更加无所畏惧,视他人的目光和口水为无物。
没有人可以取得所有人的满意,不妨自私一点,全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把取悦自己当成第一要任的代表人物,姓宋的短发女孩绝对是第一人选。
这个行事古怪的女孩无聊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总喜欢唱歌。
同在桥底下睡觉的乞丐不堪其扰,跑过来问她:“你他娘的有什么大病,大晚上的不睡觉,鬼吼鬼吼叫什么?!”
乖张叛逆的短发女孩侧着头,满脸认真,“我只是在唱歌哄自己睡觉。”
有时,她乞讨累了,觉得烦了,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挽着祝无哀的手,让他陪自己去看山坡上的蒲公英。
祝无哀瘸腿断手的,一直都在盘算着如何脱离困境,根本没有心情理睬她。
宋语甜不开心了。
她任性地扛起祝无哀,爬到半山坡上,只为了看山上的蒲公英被风吹散,跌跌撞撞地飘向远方。
她在狼狈不堪的生活里绽放笑颜,像是最无忧无虑的孩子。
祝无哀欣赏她的桀骜、乐观。
但同时,她为了一口吃的,不惜坑蒙老幼的行径,又让祝无哀感到厌恶。
祝无哀怀疑崖底设下的灵术阵跟宋语甜有关,还觉得她知道出入欢糖镇的方法。
可是,祝无哀每次提起此事,短发女孩都在装傻充愣,不愿意谈论此事,她经常吐血的事情,也不愿意多提。
对祝无哀而言,这姑娘身上遍布疑云,脾性难以琢磨,行事无章。
是既喜既厌,不敌不友的存在。
而死鱼眼少年对她而言,似乎已经成为了她值得信赖的人。
鸡毛蒜皮的小事,事关填饱肚子的大事,坊间传闻的各种八卦……只要进了她的耳朵,她就会跑到祝无哀身边说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