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笙答非所问,突然的转移话题。
“碧津山庄的房子你喜欢吗?”
方筝不知道为什么话题,突然又转到了这个地方。
“那么好看的房子为什么不喜欢?你不喜欢吗?”方筝反问。
“我不喜欢,但是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跟着你喜欢,你喜欢的我都喜欢,你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
郑玉笙低声嘟囔,虽然声音很小但她还是听到。
我喜欢的你都喜欢,我不喜欢的你也不喜欢,这样的无条件追随,方筝用她二十多年的经验只想到一种人。
脑残粉。
这是崇拜她的意思吗?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身边还有这样的迷弟。
早知道是这样的话,肯定勤练武功天天洗头,以身作则成为一个爱学习爱生活的好榜样。
她拍着对方的肩膀,一脸我都懂。
谁年轻的时候还没一个崇拜的对象呢,就像她小时候也喜欢孙悟空一样。
也曾经幻想着有一天和大圣一起,腾云驾雾,除强扶弱。
方筝的表情像六月的天气一般,一时晴一时阴,一时风一时雨,变过来变过去坐在她对面的少年局促不安。
他那些隐秘的心思,通过这种隐晦的方式说出来,心口里的热气上涌,慢慢的蒸腾到脸颊耳后。
奈何对方完全曲解了他的意思,现在正组织语言,怎么委婉的表达。
追星没什么,但不能把自己的脑子给追没了。
目前还是学习更为重要。
整整快一个小时的时间,两个人鸡同鸭讲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反正最后,想问的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想得到回答的也没得到具体的回答。
......
日子仍在继续。
三月底,山上的灵芝山珍等全部都运了下来。
方筝也第一次见到了小饭馆老板的兄弟。
黝黑的皮肤,脸颊上两坨高原红,开裂的指甲盖,面似靴皮,竟是比年纪更大的小饭馆老板还老相几分。
拿到货款的那一刻,跟着压货的三个人皆热泪盈眶。
当夜,老板娘夫妻关闭小饭馆,老板拿出看家本事做了十六个大菜。
满满一桌子,放都放不下。
新酿的米酒,带着一股子清甜,温热的滑过喉咙,醇厚的香气,似要将人带回丰收的麦田。
方筝趁热打铁。
“这次回去咱们把灵芝种植搬到台面上,请几个有经验的老把式,好好指导,等有了稳定的收获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
万老板那边已经明确表示,只要他们这边的供货以及质量能跟上,价钱不是问题。
“对,你们多听听方筝的,这姑娘本事大着呢,这次能把货卖出去全靠她的人脉,又忙前忙后的怎么着也得敬一个”
老板娘说完,桌子上连带老板和他儿子,呼啦啦站起来五六个。
“使不得,使不得,我真的啥都没干,全靠你们挖的灵芝品相好,才卖的上价格......”
一番推辞,几个人总算坐下来好好说话。
“姑娘,你所说的灵芝种植又是什么?”
“嗯,这个就和你们种庄稼是一样的,灵芝山珍之类的也是植物嘛,它们平时喜欢长在什么地方,你们就在那附近撒种子撒孢子,周围的野草啊杂草之类的都给拔了,当然我就是打个比方而已,具体怎么弄你们自己多试验一下。”
方筝掏出怀里的小本子,一笔一画的在本子上划拉。
搞半野生种植是个任重而道远的活儿,但若是能稳定输出,每年挣的钱不比背井离乡挣的少。
几人千恩万谢,将方筝写的粗略计划,宝贝似的揣进怀里。
是夜
方筝难得的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