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旭听问,便知道自己“押”对了!
他的母亲周氏,每隔半月,便会进县城一趟,收买衣铺中最低廉的下角料,带回去拼缝成香囊、绣帕,或是袖边、裙边等等,次半月再回售于衣铺。
周氏出身名门世家,也懂得要了解主考官偏好的必要,故而有借进城的机会,提前打听过。
只是因无处可得县令及知府的文章,只知县令已在开县任职三年,寒门出身;知府则调任绵州六年,年近花甲。
加之绵州赋税只是“两轻一重”,就是两年轻些,一年很重。晏旭便猜测:这位县令,最讨厌的应该就是投机取巧之辈,包括赌。
虽然历朝都不禁赌,可儒家并不提倡,读书人也便不沾染。
晏旭是真想好好撑过这次县试的,奈何别人非要拿他取乐作筏子,还企图栽害他,那就对不住了。
他遂违反了常人一贯的作法,主动出列举告。
果然就有了辩解的机会。
虽然考场重地,只有极短暂的机会。
“回禀大人:栽害小民者,乃左二第六、或第七名考生。”
不能要求比对字迹,因抄者未必是本人。最好的法子就是揭发“真凶”。
晏旭根据那纸团的轻重、滚来的方向、投掷的角度等等,算到了那边两人的范围。
其中有一人,正是赌他考不过第一场之人。
晏旭的座位是左边第三列,第四排。每名考生的桌案,前后间距约三尺左右,左右间距约六尺左右。
他因取水至位稍晚,有扫过周围人一眼。
“你且站于旁侧。”
主考官给了他二次辩白的机会。顺便,示意衙役将那二人带出,当众搜检。
那二人也不敢挣扎叫嚷,乖乖脱衣。
只赌晏旭会输那人,在如此威势之下,已有些瑟瑟发抖,脸孔通红。未及脱完,已软倒在地,叩头伏地,承认了作弊以及栽害晏旭的事实。
随后被拖出,就在这部分考生的大院外,按住挨板,让其惨叫声令每位考生都听到。
晏旭的心底悄悄松了口气。
而巧的是:另一人也并不清白。
衣物除尽,两条小臂上,尽然全显细密小字。
“呵,倒是聪明,可惜用错了地方!”
主考官气笑至怒,“拖出去,五十大板,入狱三年!”
有种墨,加了特殊的药汁,写于皮肤之上,干了便无痕迹。需得看时,抹湿即可。
这人的法子倒是极为巧妙,若这是乡试以上的考舍、若不是他太着急抄答、若不是恰好被那人牵连,必就会蒙混了去。
主考官要杀一儆百。
自此,凡考生入辕门搜检,又多增一项:过水。
也不知多少人恨死晏旭。
当然那是后话,此时已在答题的考生们,则勒令不准暴露多余皮肤,更不准频繁翻袖挽裤。
“作为揭举奖励,本官考问你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