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腾腾地碗里装着精致的蛋羹,傍晚时分,妈妈在像往常一样在柜台核算着一天的流水账。在后厨忙活了一天的爸爸此时坐在椅子上,喝着妈妈提前给热好的白酒,一口花生,抿一口杯子里的酒,微微隆起的啤酒肚此时也显得慵懒惬意。
寂静的傍晚,爸爸没有像以前一样侃侃而谈,我感觉我能成为目前公司的金牌销售,跟我从小到大的家庭环境有绝对的关系。爸爸是个很健谈的人,天南海北事儿感觉什么他都了解一点,哪怕跟他聊点宇宙恒星之类的,他也能聊上一会自己关于外星人的见解,相反妈妈却是一个很安静的女人,很少听见她对什么事能发表什么观点,一般家里的大事都是爸爸来拿主意。
“爸,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嘛!”
我先打开了话题。
爸爸放下了自己的酒杯,一向健谈的爸爸今天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低头不语。
在一旁整理账单的妈妈,放下了手里一直想不停的电子计算器,走了过来,拿起一旁的塑料凳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欣欣,我知道,早晚有一天,爸爸妈妈会跟你谈起这个问题。现在你也长大了,我相信你会理解爸爸妈妈的。”妈妈的眼睛开始有点湿润,鼻头也开始有点抽搐。
看似有点微醉的爸爸也放下了吃花生米的筷子,表情也逐渐变的凝重。
跟随着爸爸接下来的描述,我的思绪也一起跟着来到了三十年前的清沟村。
那要从文化大革命说起,当时我的爸爸和还年轻的金牧安叔叔因为家庭成分原因,都被迫驱离了校园,来到了青沟村做起了知青。
那个年代,国家在饱经战争的洗礼摧残之后,即使老百姓的日子依然过的紧巴巴的。但是那个年代人淳朴又充满热情,每个人都想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地发光发热。
青葱的岁月,爱情也如夕阳般美好却又短暂,并蒂常开的爱情也是时有发生。
当时,我的姑姑也就是我爸爸的妹妹,正值十六岁的少女,爱上了帅气的金牧安,那时的金牧安拥有洋气的脸蛋,又具有难得的迷人的书生气质和出口成章的才气,本身他的母亲原本就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国留洋期间爱上了一位德国人,后来回来生下了他,具有一半德国血统的金牧安,深邃的眼眸,精致的白色肌肤,谈吐不凡的气质,让人过目不忘。
女追男隔层纱,他们两个人很快的就越过了雷池,初尝禁果。没过多久,我的姑姑就怀了孕。
没错,那个孩子就是我。
在我还一岁半岁的时候,还没等文化大革命结束,金牧安也就是我的亲生爸爸的家庭就遭到了平反,即使这样,也有很多人虎视眈眈的盯着,生怕遗漏一处错处。为了能回城,或许也是这辈子唯一回城的机会,他只能将孩子托付给我姑姑一个人带。冰天雪地,天寒夜冻。他悄悄穿上衣服,抱着极度惭愧和自责的心,留下了自己能留下的一切,万般无奈地离开了。
第二天,得知真相的姑姑也就是我的亲生妈妈,穿着简陋的布鞋,沿着金牧安坐过的马车的车辙印,像疯了一样奔跑,没过多久,就听同村去城里买种子的人说,老初家的二姑娘在城外不远的红杉树上上吊了。
爸爸和爷爷赶到时,姑姑(我的亲妈)的尸体已经被同村人扛了下来,小小的麻花辫也因为清晨的冰霜冻的僵硬。
“那你还把自己的肾给他!!”我的身子在猛烈的颤抖,紧握的拳头狠狠砸向桌子上透明的钢化玻璃上,手腕的阵阵刺痛,让我能稍微冷静一些,继续听爸爸的诉说。
“对呀,我们老初家好像这辈子和金牧安有脱不了的干系,也许这就是命吧,他害死了我的妹妹,我真是恨。恨不得杀了他,文化大革命期间,你的突然爷爷患了重病,家里实在没钱,我四处打听到了金牧安的住处,给他写了一封信,很快他就在城里帮你爷爷安排了大医院手术,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说金牧安被医院查出了双肾坏死,需要紧急换肾。为了报答他对你爷爷的救命之恩,我偷偷的去医院做了配型检测,没想到我的那颗肾居然符合手术条件,我也算是替老初家还了一条人命债。”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让我嫁给金子义。”我不解地问道。既然我是金牧安的女儿,金子义是他的儿子。那我们俩结婚不就属于亲妹嫁给了亲哥?哦,不对,金子义比我要大上那么几岁,也就是说,金牧安在下乡之前就已经有了几家庭,有了孩子。
爸爸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继续说道:“金子义。不是金牧安爸爸的亲生儿子,而是抱养的,他和我并不具有再生育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