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式耜,字稼轩,号起田,江苏常熟人,是明朝会元瞿景淳的孙子,于万历四十四年丙辰(公元1616年)考中进士,初任江西永丰知县,后调任湖北江陵县令。他因政绩优异被选调入京,担任户科给事中。面对当时国家大事,他深感忧虑,上书列举了六个他认为不公正之处。
奏章说:“关于张差闯宫案,主张将张差定性为疯癫的,是出于对皇太后与皇上的孝敬之心,但主张是有人密谋行刺太子的,也是出于对太子的保护。即使是针对有权势的贵族子弟,突然有手持武器闯入内室刺杀的,为了严肃纲常纪律,也应将其捉拿审问,更何况皇宫何等重要之地,怎能任由一个狂妄男子如此胡作非为,却仅以疯癫二字敷衍了事?先帝在慈宁宫召见众人时,刘光复因言辞含糊、疑似冒犯而遭到囚禁,如今已追认其忠心,多次予以赠恤、祭葬等荣誉,但王之采一心护佑太子,却未得到应有的赠恤恩典,连官职都不肯给予恢复,至今遗体仍在城外草草安葬,不能魂归故里。恐怕先帝若有灵,也会怜悯他,千秋史册,也将为他鸣冤。这是我说的第一个不平之处。
关于红丸案,主张皇帝被毒杀的观点固然偏激,但先帝病重至此,岂是臣子们尝试胡乱用药以求侥幸邀功之时?崔文升、李可灼二人未受到惩处已是侥幸,朝廷反而以优待诏书将他们遣返回乡,风光显赫。如今圣上在位,赏罚分明,千古难见,孙慎行等人积极揭发奸佞,反复推敲,全力以赴,而微不足道的李可灼却得以名列访册,与被废弃的贤臣并列,如何能服众?这是我说的第二个不平之处。
关于移宫案,杨涟、左光斗虽行为激进、略有过错,或许不能消除他们可能凭借功劳逼迫先帝的嫌疑,但初衷是为了维护先帝,也有防止宫廷出现变故的深意。贾继春的论点是对移宫后处理的补充,是补充杨涟没有说到的地方,而非与杨涟对立。如今有人却硬将移宫案作为杨涟的罪状,实为不公。杨涟幸亏有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罪状的奏疏,否则其除奸大功可能被埋没,因此所受的赠恤待遇必须要从优安排。倘若真的采纳了那些大臣们的片面看法,岂不是会使杨涟与王之采、孙慎行一样遭受不公?这是我说的第三个不平之处。
关于边疆重事,导致失败的抚臣罪责无论如何都无法逃脱。但熊廷弼被斩首且传首九边,而同样丧师失地的杨镐、王化贞却逍遥法外,甚至有人举荐王化贞。这如何能让熊廷弼瞑目,又如何让天下人心服口服?人们都知道熊廷弼因党派之争而非边疆失事遭杀,却无人敢公开为之申辩,如此处理,让应受惩罚者接受应得的惩罚,却让侥幸逃脱者继续逍遥法外,将来如何严惩边臣失职?这是我说的第四个不平之处。
杨涟、左光斗与宦官王安是否有联系,难以确定,但他们本意都是为了辅佐先帝。他们在神宗皇帝驾崩之际,确保权力不旁落,稳固了宗庙社稷,并非与王安有私交。像崔呈秀依附魏忠贤的那样,才是稳固的不解之交。如今有人却轻率地将王安、杨涟、崔呈秀、魏忠贤视为同类案件进行对比,难道崔呈秀能与杨涟相提并论吗,还是魏忠贤能与王安对等看待?又将杨涟、左光斗与王安的交往,与崔呈秀勾结魏忠贤的行为等同并论,凡是有识之士,谁能不感到痛心呢?如今虽然对他们赐予了赠荫恤录等种种恩典,但这些血忠之士因此而背负恶名,难道他们在九泉之下不会饮恨遗憾吗?这是我说的第五个不平之处。
大臣是小臣的典范,而宰相更是所有大臣的表率。过去,一些大臣结党营私、趋炎附势,巴结权阉作威作福,已有不少人依法伏诛,其中既有高官重臣,也有低级官员,他们眼见全朝文武大臣甘愿俯首帖耳充当干儿子,哪个不对自己的身家性命忧心忡忡,纷纷抛弃名节以求自保。如今,尽管‘五虎’之流的罪行尚未彻底清算,贪污所得也未尽数追缴,民众心中仍有诸多不满,但他们已公开暴露于天下,罪状昭彰。然而,像魏广微那样阴险毒辣、无所不用其极的主谋者,顾秉谦那样卑鄙无耻、一味媚上取宠者,冯铨那样起初谄媚权阉后来却被厌弃者以及黄立极那样权阉败落后仍为其掩饰罪行者,却能生前免于剥夺官职,死后免于戮尸,他们窃取朝廷恩惠,夸耀世代显赫,安享晚年富贵,这如何能成为对其他大臣勾结权阉的警示呢?这就是我所说的第六个不平之处。
现今,公道已逐渐彰显,不再有被压制扭曲的现象。然而,或许仍有大奸臣藏身于法网之外,或许仍有忠贞之士在角落里暗自哭泣,或许黑白混淆,短时间内仍有许多是非不分的言论,或许赏罚不明,四海之内尚未完全扫清冤屈,只要存在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算得上是荡平不公。因此,我不避恩怨、不顾生死,直接向皇帝陈述事情的原委。”
译者注:1.访册,用来记载官员政绩的一种官方记录。
2.瞿式耜所处的时代,朝廷内部党争激烈,阉党势力强大,朝政昏暗,社会矛盾尖锐,边境战事不断,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他在奏章中揭示的六个不公之处,恰恰触及了当时明朝政治、司法、军事和道德层面的诸多症结。瞿式耜的奏章既是对当时社会问题的深刻揭示,也是对明朝政治改革的殷切期盼。然而,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形势,他的意见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采纳,反映出明末朝廷的无力和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