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勉强遮蔽风雨的出租屋,赵寻掏出手机,对着纸币的尺寸在网上买了梨木的装饰木盒。
某宝余额又少了三十块。
真就现实版的椟比珠贵。
担心卖画像的时候被黑吃黑,他想了一下,还买了一根电棍,家用防盗版本。
余额扣除九九八。
本来就短小无力的存款数字又遭受重创。
再度换上麻衣,这才穿梭回了大离。
沈清欢刚刚睡醒,眼神还有点茫然。
好一会儿眼睛里才出现焦距,看见赵寻在床边,下意识的抱住他的胳膊。
很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咪。
两人煮了青菜粥当早餐。
只是加了点盐,却别有一番滋味。
饭毕,赵寻表示要去县城找雇工的事情,赚些银钱。
沈清欢不舍,想到七天后的赋税,也是只得同意。
她转身回屋,不多时已经出来,手里拿着五十文铜钱。
“夫君…你路上带着用…”
赵寻想表示不用,自己准备了吃的,但是毕竟是清欢的一番好意。
他接过铜钱,上面还散发着一丝温热。
官府派放的茅草屋距离县城并不远,一刻钟就能走到县城大门口。
进出的都是粗布麻衣的老百姓,富裕点的还拉着驴车。
偶尔有富家子弟骑着骏马走过,百姓惊恐的躲开,而后再度聚拢。
忙碌运货的长工,吆喝声发聩的坐堂,瘸腿瞎眼的摆摊神算,还有“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的江湖杂耍。
一切都很新奇。
娶妻大会在城北,来往的多是百姓,为了之后卖东西不被认出来,赵寻直接往城南去。
这边有许多富商和官吏的宅院,俗称富人区。
逛了一圈,记下各类商铺的特色和小道消息,天色已经不早了。
回到家,沈清欢出门未归。
刚准备拿大米熬点粥,转身看到沈清欢的包袱有点散落。
走过去把它收拾一下,无意中发现里面的小荷包是开口的。
里面一抹亮色很是显眼。
拿起来一看,居然是纯银的发簪。
估计能值个十贯八贯的。
看来娶来的小娘子很贤惠啊,自己一个人居然能攒钱买个银发簪。
感慨一下,突然觉得后背发痒。
转身,对上了沈清欢的眼睛。
她的声音幽怨。
“夫君…咱们已经是夫妻了…偷拿东西不好…”
赵寻的心里有点发毛。
清欢,我真的只是拿过来看一眼啊!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