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愿意去冒那么大的险,换了其他地方可没有那么高的薪资,不止是钱,还有面子,只要说是在夜氏上班都会被人好看一眼。
云曼送走夜轩也没有继续睡,虽然离自己上班的时间还早,可是自己也没有了睡意。
干脆去洗漱然后给自己做一个早餐。
平时云曼也喜欢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从小都是自己做饭,厨艺很好,吃到好吃的会自己回家试着复刻。
还得感谢这个时代,信息都是互通的,只要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每道菜都有详细的做法细节。
像云曼那么心灵手巧的人,基本上很少会有翻车的情况,但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
不开心的时候云曼是不会去做饭吃的,选择出去吃或者是点外卖,就算自己做的结果也是吃不了,只会浪费材料。
随便煮个面条吃,吃完就给自己画个淡妆。
拉开衣柜一排排限量款的衣服就在那里,从日常的衣服到晚礼服都有,除非是和夜轩在一起,平时云曼根本就不会穿这些衣服。
怎么看都是她自己买不起的东西,拿着几千块钱的月薪去穿数万甚至十万百万的衣服真的不合适。
那些衣服做工复杂,穿起来还不如自己的那些衣服舒适,很多牌子讲究的是款式而不是舒适。
找了一套比较休闲的连衣裙穿上,云曼穿连衣裙很漂亮,其实穿什么都好看,天生的衣架子,身材凹凸有致,不是看了觉得很夸张的那种,但是很有料。
云曼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同事关系都挺好的,除了领导的脾气不好,其他人都是挺好的,因为是小公司,薪资待遇就比较一般了,好在没有什么压力,是个摸鱼的好去处。
平时也不加班,到点就能下班,轻松自在,是多少人的梦想啊,只要对钱没有那么多欲望的话。
因为是住在别墅区,这里的人都是自己有车,交通不是很便利。
夜轩也给云曼买了好几辆跑车,她都觉得太夸张了都没有要。
自己买了一辆甲壳虫,小小的很可爱的那种,云曼自己开的话刚好合适,夜轩开就很挤,腿根本就没有办法伸直。
云曼开开心心地开着自己粉色的甲壳虫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