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壮瞪大眼睛,一瞅后,失望道:“我以为什么呢,一根动物的毛而已。”
陈刚注意到,陆雪手指捏住的,的确是一根动物毛,颜色褐红,长约7公分,在阳光的照耀中,很是醒目。
周子峰眼睛一亮:“这应该是那只动物用爪子在树皮上划痕时留下的,陆雪你仔细看看,这是什么动物身上的毛发?”
“狐狸,这是狐狸身上的毛,”陆雪说,“手感光滑柔软,颜色褐红,只有狐狸才有这样的毛。”
说完,她将树皮放到鼻前,轻轻嗅了嗅,拿开后,指着树皮上一道道的划痕,补充道,“上面有血腥味,狐狸的爪子比较锋利,单纯用爪子划的话,爪子是不会出血的。而这个用爪子划出来的手掌印,每一道沟槽内却渗进了鲜血,而且,你们再仔细看……我手里的这根狐狸毛就是从沟槽内发现的。树皮上的血、还有这根遗落的狐狸毛,说明什么呢?”
“我去呀!”王大壮呆愣了一下,惊讶道,“难道……这只会画画的狐狸,用爪子在树皮上画完人的手掌后,紧接着咬破自己的胳膊,让血流到了树皮上?这根毛,是从狐狸被咬破的地方被血连带下来的?”
说完,他自知口误,马上改正,“不是胳膊,是大腿,嘿嘿!大腿!”
尽管王大壮的话听上去很滑稽,但另外三人没有一个觉得可笑。王大壮说的很客观,狐狸单纯用爪子在树皮上划来划去,爪子是不会流血的,所以,手掌印带有血色,只能证明狐狸用爪子在树皮上勾勒出人手形状后,刻意把自己身体某个部位弄破,让血流到树皮上,缓缓渗入沟槽内。
树皮上残存凝固的血滴,就是有力的证据。
一只动物,怎样将血弄出来呢,当然得朝自己身体咬一口,而最容易下口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腿部。所以,王大壮方才描述的,是很容易想到的事实。
不可思议啊,用爪子“画画”已经够神奇的了,画完后又忍痛咬破肉皮,让血流到树皮上……这是一只多么神奇的狐狸啊,它究竟想干嘛呢?
陈刚忽然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狐狸不会爬树,而手掌印出现在梧桐树与眼睛差不多水平的位置上,距离地面至少160公分以上。狐狸直立地上,爪子无论如何是够不到这么高位置的。
这就太奇怪了,难道那只擅长素描的狐狸会爬树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