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当事人之外,没人知道林恩和崔斯特说了什么,但崔斯特原路返回的时候,他却牵来了两匹上等的骏马。
“你会骑马吗?”
林恩似乎并不意外,伸手便心抚摸向眼前骏马的鬃毛,说真的,这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马匹,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交通工具之一,马匹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可谓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没有骑过马,但我有相关的乘骑经验。”
崔斯特对待身边的马匹难得表现出温和的态度。
地下王国没有马匹,但有形似蜥蜴的地行兽作为乘骑的工具,而每一头地行兽都价值不菲,唯有真正的勇士才有资格乘骑,彼此的关系如同地表骑士与战马有着深厚的感情。
崔斯特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地行兽,只是这次出来地表执行任务不方便携带罢了。
“这两匹马是艾利克特意挑选给我们的,你那匹马是一头脾性温顺的母马,听说布鲁佐子爵给了她取了一个名字,好像叫做爱莎,只要你对她表现出足够的善意,她是不会在你乘骑中突然暴躁发狂。”
“那你的呢?”
林恩瞥了眼崔斯特身边毛色黑亮的马匹,这匹马明显要比崔斯特交给自己的灰褐色母马神骏高大一些。
“这是一匹公马,布鲁佐子爵备用的战马之一,名字叫做闪电,但他的脾气暴烈,并不适合你乘骑。”崔斯特轻抚着身边乖巧的黑色骏马道。
脾气暴烈?
林恩真的没有看出来这匹黑色骏马哪点和脾气暴烈沾边,不过想想崔斯特的种族与实力,想要驯服一匹马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艾利克的服务非常到位,马鞍之类的东西都配备齐全,只要乘骑上便能立刻赶路。
花费了一点时间,林恩在崔斯特的帮助下很快掌握了简单的骑马技巧,这里的简单指的是他只能骑在马上慢悠悠地散步,即便慢跑都有点困难,更别提高速狂奔了。
不像是崔斯特一骑上马,稍微熟悉后便掌握了骑马的精髓。
但有马的好处不言而喻,至少林恩再也不用担心赶路的问题。
最后望了一眼远处的养马场,两人便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前往安芬的路途。
经过两天风餐露宿的辛苦跋涉,掩人耳目的穿越过大大的贵族领地,林恩与崔斯特终于悄悄抵达了安芬这座繁华的河岸城市。
身为异乡人的关系,再加上林恩引人注目的怪异模样,两人不可能通过正当途径进入安芬,尽管安芬的城防守卫力量不弱,但依托河岸贸易为主的安芬每天都不可避免地涌入大量随商船到来的外来人口,以中世纪的城市管理效率而言,若想浑水摸鱼潜入其中并非什么难事。
游戏里林恩因为任务来过几次安芬,对于安芬的了解都相当有限,不像是在布尔达林既有原主人记忆的参考,又有地头蛇的便利。
“有人盯上我们了。”
初来乍到,林恩披裹着崔斯特的兜帽斗篷,手里牵着马匹的缰绳缓缓走在安芬冷清的郊区街头,四处寻找着适合落脚的地方,没一会儿,身旁的崔斯特便不动声色地发出了警示。
“正常。”历经多次生死磨难的林恩早已变得镇定从容。“更准确的说,他们盯上了我们的马,要知道爱莎与闪电可是非常值钱的,何况我们还是异乡人,那些阴沟里的老鼠们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接下来怎么办?伺机干掉他们吗?”崔斯特神色漠然道。
“强龙不压地头蛇,杀掉他们容易,但后续势必会引来更大的麻烦,到时候难保我们在安芬连块容身之地都没有。”林恩思索片刻道。“我想,我们可以和他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