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马王放倒后,见它无法动弹,雷乐才松手起身。
马王也立刻翻身,想要逃离。
谁知雷乐又搂着它的脖子,再次将它放倒在地。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三番四次之后,见实在逃不出雷乐的魔爪,那马王也放弃了。
当雷乐再将它放开时,它也没有再第一时间想要逃离,而是瞪着一对大大的马眼,疑惑又委屈的看向雷乐。
“你这畜生,总算是把你降服了!”
见到这一幕,雷乐也露出了笑容,知道这匹马王算是被他给驯服了。
果然,当他一个翻身骑到马背时,马王也只是稍微有些不适的动了几下,却没有做其他更激烈的反抗。
“放心,以后跟着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看你全身漆黑,头颅如龙的模样,不如就叫你黑豆吧!”
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喜不喜欢,反正雷乐就这么给它定下了名字,黑豆!
这是因为雷乐以前也养过狗和猫,不管它们什么颜色,统一都叫黑豆。
作为他的坐骑,也算是半个宠物,就该沿用‘黑豆’这个很有传统的名字。
在雷乐这边驯服马王的时候,其他人的动作也不慢,陆续将那些野马驯服,使用的方式和雷乐几乎是一模一样。
简单粗暴,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格外好用。
最后一番清点,一共有一千一百二十七匹,其中还未长大的幼马有五十六匹。
不算幼马,剩下的一千多匹俱是很健壮的良驹,都可以充当战马使用!
回到安乐城,雷乐立刻让人找了一处场地,修建了一个简易的马场。
同时也让工匠营制作马蹄铁、马鞍等装备,为战马的配备做准备。
军队中,他也挑选出来三百人,打算组建成一个骑兵营。
一匹合格的战马,往往都需要先阉了才行,不阉的话会不老实,容易乱来。
平日里还没什么,一旦在战时乱来,不听指挥的话,那是要出人命的,很肯定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
所以,想要作为战马,那雄马就必须先阉割。
先挑选三百匹合适的马匹阉割后作为战马,其余的马匹则先留着做种,培育更多的马匹。
黑豆是幸运的,作为马王的它阉了太可惜,留着做种最合适。
反正雷乐也不是普通士兵,他作为雷乐的坐骑,阉不阉的也没多大影响。
“等骑兵训练成型,内部发展也稳定了,就开始新的行动!”
“这一次,一定要将周边那些小势力都给吞了!”
有了骑兵之后,雷乐的野心进一步提升,将目标放在了那些小势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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