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
风和日美。
风和日暖。
初春的清晨,总是令人神清气爽。
郁郁葱葱的树林中,羊肠小道上,一辆马车悠闲自得地向前行驶。
纯白的骏马,不紧不慢,不慌不忙,不急不躁地踏着蹄歩。
马车的车厢,裹垂着素白色的帷裳,帷裳上端挂着明黄色的布帘。幕帘亦是素白色,顶端悬着明黄色和宝蓝色的布帘,两旁坠着有如手腕粗的明黄色的流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装饰。干净整洁,给人一种古朴典雅之感。
随着马车轻微的颤动,车厢内不时飘出阵阵檀香。
车夫一身紫灰棉袍,束发高高拢起,皮肤略黑,单眼皮的双眸透着锐利,眼角微许皱纹,鼻似弯钩,嘴角勾着似有似无的笑。
而立之年的风华,渲染周身。
他摇头晃脑地哼着小调,看起来心情甚好。
忽地,凉风四起,尘土飞扬,震得树叶沙沙作响。
鸟儿惊吓地拍打着翅膀,慌忙飞散开来。
车夫轻快的曲调戛然而止,他瞬间左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右手狠狠地握着马鞭。双耳微动,一双炯炯有神的明眸机警地扫向四周。
马车并未停止前行,车夫佯装不知所觉地继续向前驱车。
“啊哈哈哈……”蜜果林中传来一阵粗犷的笑声。
闻声,车夫松了一口气,放下缰绳,嫌弃地翻了个白眼,这群蠢货真是阴魂不散。
“哈哈个甚哪,要劫道就麻溜地,别误了老夫人上香的吉时。”车夫没好气地吼道。
“来啦,来啦……”一伙身穿粗布麻衣,身抗各种兵器的粗野男人蹦到马车面前,大约有三十余人。
“小的见过金总管。”为首的盗匪,向前迈了一小步,弯腰拱手施礼。
身长八尺有余,二十有五,着藏青棉麻布袍,漆黑的马裤,中间系着蛇皮腰带,脚蹬马靴。头上扎着数个细小的麻花辫,上面缠绕着五颜六色的布条。红光满面,国字脸型,天庭饱满,剑眉倒竖,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络腮胡须,虎背熊腰。
阳光斜斜地映射过来,照耀在绑在身后的二尺余长的“虎头墨麟刀”上,散发着粼粼波光。
“可别,”金承福连忙摆手,懒洋洋地垂着眼皮漫不经心地道:“金某一介下人,可受不起紫香山大当家的礼。”
“受得起,受得起……”周胡乐腰弯得更低,咧着大嘴,一脸讨好的谄笑。
金承福撇了撇嘴,周胡乐,粥糊了,这名气起的也太随便了吧。
据说是因为他娘在生他的时候,因为穷,请不起接生婆,他爹就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接生。忙活了大半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生了下来。
他爹乐得合不拢嘴,早把煮的一锅稀粥抛在了脑后。等闻到焦味,跑到灶台前,一锅粥早糊了。
恰巧他爹姓周,他娘姓胡,乐得个大胖小子,得,干脆取名:周胡乐。
“糊粥,你说你也算是出生书香门第,爹娘也是饱读诗书之人。你爹最大的心愿便是你能金榜高中,谋个一官半职,摆脱贫寒,光宗耀祖,完成你爹的遗愿。”金承福收起先前的态度正色道。
顿了顿,抬眸望向周胡乐,皱眉道:“你瞧瞧你,现在这是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