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丝饭,是米混着干红薯丝一起煮出来的饭。
大山里的红薯收获之后,一部分放到地窖存起来,剩余的部分,就各种用处了。
有的用来酿红薯烧酒,有的晾着沉糖之后用来蒸着吃,粮食充足的人家还会制成红薯干和红薯片……
但最多的,一般都是刨丝洗粉之后晒成了干红薯丝。
不缺粮的家庭,红薯丝主要是用来熬猪食的。
但像方鸿安家这种缺粮的情况,就会混成大米做成红薯丝饭,作为主食。
晒干的红薯丝再煮出来,口感很粗很涩,混得越多,饭就越不好吃。
不是实在缺粮,没几家愿意煮这种饭吃。
在这种年岁里,从一家人三餐饭里红薯丝的含量,就能直观的判断出家境的情况。
此刻。
方鸿安眼前,方桌上这两碗饭的含薯量就相当于的高。
高到只能稀稀拉拉的看到一层浅浅的饭粒。
咸菜是萝卜干,青菜则是一碗几乎算是水煮的空心菜。
红薯丝饭、萝卜、水煮青菜。
这算是这个家这几个月以来的老三样。
而今天,因为那一個山鸡蛋和满屋的甜蜜气息,老三样也变得美味了起来。
兰文绣吃得津津有味,幸福感满满。
而对方鸿安而言,跨过四十年时空界限,再次同妻子同在一个饭桌上吃饭,吃的是什么已经完全就重要了,就算是猪食,也是极品美味。
咸菜青菜送完红薯丝饭,山鸡蛋两人都是留到最后才吃的,方鸿安下意识的两口就把蛋吃了。
而兰文绣则是小口小口的吃得很慢。
于是方鸿安就托着腮,静静的看着妻子吃。
兰文绣吃相不仅很斯文也很可爱,她轻轻的张开嘴,绕着山鸡蛋的蛋白,门牙一点点的绕着圈啃,每次只吃一点点。
每一口啃完,脸上便立即浮现幸福满足的微笑。
她微笑的时候,嘴角还会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简直可爱至极!
方鸿安看得越发痴迷!
而兰文绣也终于意识到了一丝不对,微微抬起头,才发现丈夫正痴痴的看着自己,那神态,也已经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兰文绣红霞渲染,立即变成了红苹果色。
“你……”
一跺脚,转过了身子,嘴上忍不住嘟囔起来:“看着我干什么!”
“嘿嘿!”
“好看呗!”
……
……
一顿饱含幸福感的午饭吃完。
纱布里的蜂蜜也过滤得七七八八了。
剩下的这一部分,仅靠重力,已经很难滤出,方鸿安上手隔着纱布一遍遍的挤压了起来。
也不知道挤压了多少遍,直到纱布如论如何挤压都已经挤不出蜂蜜,方鸿安这才停了下来。
过滤杂质之后完全呈现明亮澄澈的琥珀色,散发出百花清香,诱人无比。
兰文绣在一边看着,都不由得发出啧啧感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