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川看到宋之焉拿着秤杆过来了。
明川心里还略微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被人掀盖头。
宋之焉清冷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趾高气扬:“夫人,相公来掀盖头了。”
明川:????!
红盖头被挑了起来,明川的视线终于重见天日了。
明川迫不及待的站起来,质问:“我没听错吧!你是相公?我是夫人?”
宋之焉抬起下巴:“夫人,你当然没听错,你既然是入赘给我,那自然该叫我相公。”
明川沉默了半晌,仅仅这一个照面,他就有点能理解原主了。
理解原主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貌美如花的夫郎,害得家破人亡了。
明川私以为,宋之焉这张嘴应该能领二等功。
至于头等功,那宋之焉的父亲宋庄,那可是遥遥领先,一骑绝尘的存在。
十几年前,原主的父母和宋城合伙做生意,没想到被宋庄反手就给卖了,原主的父母家财散尽,后来就病死了。
原主把这一切的过错都归功于宋庄,隐姓埋名来当了这个上门女婿,为的就是把当初的一切报复回去。
明川不禁想,要是日子过得这么憋屈,还不如走上原主的老路,只要规避掉杀身之祸就行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原主还占着理呢!
宋之焉眉头一拧,不悦的说:“夫人,新婚之夜,你在发什么呆?”
电光石火之间,有了新的人生目标的明川,立刻就从善如流了起来。
明川扬起笑容:“相公,没什么,我只是太高兴罢了。”
宋之焉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敲了敲桌子:“既然这样,那就过来斟酒吧。”
明川猜测桌上放的应该是交杯酒,便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了宋之焉:“相公,请喝交杯酒吧。”
宋之焉对明川如此上道的言语,十分满意:“好的,夫人。”
喝交杯酒时,两人凑得极近。
明川甚至能闻到宋之焉的花香,混着酒味。
明川发现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宋之焉,此刻正乖巧的闭着眼睛喝交杯酒,露出了眼皮上一颗不易被人发现的红痣。
明川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垂下了眼眸。
喝了交杯酒之后,宋之焉就催促着明川去床上歇息。
明川还正想着,洞房花烛夜该怎么办呢,就感觉身体一软,差点磕到床头。
好在被宋之焉及时抱住。
明川扶着宋之焉的肩膀:“多谢啊。”
宋之焉笑得像只小狐狸,把他推到床上:“不用谢,毕竟是我给你下了软筋散。”
明川瞪大眼睛看着床顶,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是刚才的交杯酒?”
草草草!林子笙就完犊子的东西,到底都写了些什么剧情啊!
不好好看书,就是这个下场吗?连软筋散这个东西都忽略了?!
要是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他一定沐浴更衣,仔细拜读这部狗血大作!
宋之焉把明川的鞋子踢掉,又解开他的腰带:“是啊,这酒杯我放在软筋散里泡了一天一夜呢。”
明川:“呵呵呵。”
明川:“那你真是谋略过人。”
明川挣扎着抬起一只手,然后又无力的垂下,他愤怒了:“宋之焉!你到底想干嘛?”
宋之焉抿着小嘴,伸出食指,害羞的戳了戳明川的胸肌,语气却狂妄至极。
宋之焉:“夫人,洞房花烛夜,你躺下好好享受就是了,这般劳累的事情,就让为夫来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