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超过十年的老果树了,潇潇从小到大能吃到的桃子和李子,基本上都来自这两棵树。那一丛花则是张晓峰早先种下的,没什么用途,单纯是为了养眼。如今配着院子里高悬的白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心中有了定计,正义公子提议道:“如今正值春季,百花开放,不如就以那一簇春花为题如何?”正义公子思索了一阵,遥指书院内。
山羊胡循声望去,仔细的观察了一会那一簇品种繁多的春花后,先是皱眉,随后眼球一缩,似是发现了什么,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以花成诗本就是文人的家常便饭,恰好数日前他偶得几句,若是加以修饰,不失为一首佳作。先是佯装思索一会,也不谦让,走到正义公子差人临时搭起的桌案前,提笔挥毫,气势不凡。
毕竟是笔墨滋润过数十年的老书生了,文采不谈,单论这书法便是行云流水,令人赏心悦目。
就连正义公子都是微微点头赞叹,这老家伙人品不怎么样,字倒是隽秀有力,笔力不凡。
慢慢的,整首诗的内容也浮现于纸上。
牡丹赋。
点点桃花次第开,片片月季耀阳红。
唯有牡丹冠群芳,一枝独放百花残。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写下一首中规中矩的诗。
歌颂牡丹,向来是文人的最爱。
用众多的桃花与月季来衬托那一支牡丹的高贵,这思虑已经算是比较周全了。
正义公子微微侧过头,眼神与师爷对视。
师爷苦笑,却依旧坚定的说道:“不错的诗作,要我做也未必能稳赢。”
正义公子也是点了点头,这诗说不上多好,但是对于这种短时间临场比试来说,足够了。除非对手能写下令人眼前一亮的佳作,否则根本无法评价优劣。
写完诗,题落款,盖印章。
一气呵成,显得专业而老练。
山羊胡此时展现出一副儒生的模样,那种笔墨附身的优雅夺得了许多围观群众的喝彩。
“这字写得太好看了!”
“我虽然不明白写的什么,但是这能作诗的先生都是最有文化的。”
“这才是真正的先生,我要多存些钱,明年让我家二牛也去连山书院读蒙学,学写诗。”
“看来连山先生赢定了,那小子还没开始写,连山先生已经写完了。”
“是啊,赢定了!”
“连山先生最厉害!”
一位莽汉带着儿子恰巧路过,看到这一幕,“啪“的一巴掌打在儿子头上,“娃,这连山先生厉害啊,等过些时日跟俺去入学。”
儿子可怜兮兮的点点头。
山羊胡听着大家的吹捧,尤其是听到有人已经打算送孩子去他的连山书院学习蒙学,犹如看到白花花的银子进了口袋,总算是能弥补一下今日的损失。
他对自己这首诗极有信心,虽然急促,但是这首牡丹赋已经可以算是他的巅峰之作了。更何况那一丛花朵,除了一朵牡丹之外,其他的花朵真真难以争艳。那小子八成也会选择赞美这一首牡丹花吧?如今被他拔了头筹,再写出赞美牡丹的诗来,即使与他文采相当,也不过是拾人牙慧,难以取胜了。
这场比试十拿九稳了!
他并不担心正义公子会偏向那小子,正义公子或许会怪罪他,或许会惩罚他,但是绝不会做出有违公正的事。整个富磊行省的人都知道,正义公子从小到大维护过的正义数不胜数,从不偏袒。
胜利的天平已经向他倾斜,今天这块鸿儒学院的牌匾他一定要摘下来,以泄心头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