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林遮日,斑驳光影,沿着小道,打怪前进。
略显沉闷。
“你的村子是往那条小道走?”停下的康纳,朝后面跟上来的亚布斯问道。
前方的林间小道,由一条小路分叉成了三条岔道。
“康先生,应该是右边那条!”观察一番后,亚布斯指向了右边的道路。继续前进,在猎人和战狗的强大实力之下,路途上无惊无险,让亚布斯可见的急迫激动。
前人开辟出来的林间小道,都会避开绕过强大怪物的集聚区域。没有一个正常的人类,会特意、专门地开通直达怪物巢穴的路线。
特殊的非人例外。
当然,想要出来碰瓷的怪物们,也有不少。
二人二狗又往前行驶了大半个时辰,就遇到了一个想要碰瓷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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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是大破坏年代里的人类社会,所定下的一种广泛说明,是将大陆上的一些存在,主要是对人族生命有威胁的所有物种,强加定义为怪物。
而不管是任何时代,于某些生物类怪物而言,大多数情况之下,是人类不小心“冒犯”了它们的地盘,它们在警告无效后,才“悍然”向人类发动了攻击。
只是,被地表的霸主人类,按在地下摩擦。
到了大破坏时代,已经变异的它们发现了,曾经不可战胜的存在,竟已不堪一击了!
风水轮流转了!
至于它们吃(人)肉的“控诉”,是因为在它们的生存法则中,可没有发展出所谓的文明礼仪,动物只懂得眼前的食物不可浪费。
历经无数个会元的残酷淘汰法则,幸存者基因都有刻印:浪费可耻!
而当下所谓有智慧的首领级怪物,也只是刚刚诞生灵智的野兽罢了,时间才过短短几十年而已。而人类从古猿人发展到如今的现代文明,可是至少经历了百万年的准备,才发展成为了地表霸主。
不过,大破坏之后,怪物在默默进化中,谁也不知,任由它们发展下去,会不会产生如当年的华夏王朝传闻中,成了某些神魔志怪小说记载的妖精或是妖怪?
或者,有些怪物已经是(妖精、妖怪)了?
但,话又说回来,并不是所有的生物类怪物,都是仇视两腿行走的直立动物,也不会无端端地将人类视作为眼中钉肉中刺,非要把人类杀个精光。
怪物们,没有进化到想要称霸世界、独享大陆的阶段。
也有愿意将人类视作为伙伴的变异动物。
如那条懂得以身回报的“白娘子”。
又有康纳身边的两只战狗。
还有,此刻,前方有只横据在前面,透过遮挡的树叶,肉眼可见就有磨盘般体型的爱心蝎。
爱心蝎,是从它口下逃脱生天的人类称呼。人类不是指一两个普通人类,而是指行走在荒野中的几位猎人。据传,这只受了攻击的怪物在近身之后,也没有杀人,只是“抢”走了猎人身上的背包,就走了。
如此奇异的怪事,先不管真假,就有好事者猜测,此怪莫不是已经进化出了人类的思维,知道“抢劫”这个含义了?还有可能这只怪物是人类饲养的基因改造怪物(在人类的命令之下抢劫)?
验证猜想必须要有理论和实践。
不过,幸存的人类可不会为了验证一个无端猜想,就冒然地进入危机四伏的森林里面,寻找怪物,再进行一对一的“研究”。
嫌命长了?
早先有些疯狂的人类,已在之前的战役中,就消耗殆尽了。
当下的猎人行事,除非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