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
在美利坚做警察,没有好枪法感觉就像是生存在狼群中的羊。
罗奇前世是做雇佣兵的,他也见识过一些神枪手,但也正因为如此,他很明白自己现在的强大。
一枪在手,罗奇有把握,就算是遇到成编制的队伍,等闲二三十个枪手,只要不是在毫无遮挡的地形围攻,那就是送菜。
如果在地形复杂的地势,几十百人罗奇都未必怕。
任何人,只要露头就秒。
和开挂没有区别。
当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人家要是搞把狙击枪,在几百米外一枪打来,该死还是得死。
所以该谨慎还是得谨慎。
“不知道我四个属性全部加到15点的时候,我会不会化身美利坚队长?”
罗奇悠然畅想。
“我这面板只有击杀罪犯和侦破案件才能获取经验,得往这方面去努力了。”
“还好,我身在结案-谋杀司,本身就是重案组,接触的都是大案,要案,案子肯定不会少,只是得破获案件,抓到犯人才行。”
“最好是破获案件的时候犯人负隅反抗,被我打死,一鱼双吃。”
罗奇粗略规划自己之后的路线。
化身美利坚神探!!
当然,现在的他,要他开枪打死犯人他在行,要他破获案子,那可是要了老命了。
在破案方面他一窍不通。
“嗯,我需要学习一些破案技巧,只要学会了,我就可以进行技能加点,然后破案技巧越强,破案速度越快,破获的案件越多,我升级的速度也就越快,形成正面循环。”
越强,破案越快,然后越强。
功劳在手,逼得警局必须要给我升官。
队长——司长——分局长。
唔,分局长就是我的小目标了。
说实话,罗奇还想过一个刷经验的方法,暗地里组建黑帮,让手下逼一些烂人去犯罪,犯罪了立刻逮捕破案,无限刷案子加点……
但转念一想,罗奇觉得金手指不会让自己钻这个空子。
这个想法貌似有点异想天开了。
在办公室翻了几本书出来。
一本是关于‘犯罪现场勘查’的书。
一本是关于‘足迹鉴定’的书。
一本是关于‘血迹分析’的书。
分别翻了三本书的前几页,罗奇脑子变成迷糊状态,脑海中只有三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
这玩意自己学是真的难啊。
但罗奇还是强压着自己去看,渐渐的,竟然看进去了,
直到敲门声响起。
罗奇下意识的看了一下面板:
【足迹鉴定:lv0.5】
“进。”
艾琳娜拿着一杯咖啡走进来,将咖啡放在罗奇桌:“副队,昨晚你下班之后,本森又去探视过科林,于是调取监控,发现十号你离开警局之后,他也从警局离开。”
“根据警局门口的监控,他是跟踪你离开的。”
“最后我发现你副队你和本森前后出现在唐人街东江楼。”
“最重要的是本森这段时间和队长走的非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