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睡醒的天绫,初容未妆,透露着几分慵懒,没有了平时的凌厉,她疑惑道:“没有啊,你们俩不是同住一个帐篷吗?”
落儿道:“早上起来,就没见到他。”
天绫不以为然,边走向落儿的帐篷,边说:“老年人起得早,或许在外面散步。”
天绫在帐篷内,拿起霍乃奇的酒葫芦,摇了摇,哐当哐当的,里面还有一些酒,显然不多了。这酒葫芦是一整只天然的老葫芦,古铜色的葫芦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包浆,泛着内敛的光亮,一看就知道是样老物件。
“落儿,你看上面写着什么……”天绫在端详酒葫芦时,发现上面刻着几个小字。落儿拿起葫芦,两人走到门外光亮处,从笔画的颜色判断,那些字是新刻上去的。
“落儿兄弟,大哥有事,先走一步,他日若有急事,可悬此葫芦于显眼处,红巾兄弟见之如见人,必当全力相助。霍乃奇。”
“霍大哥先走了。”落儿读完霍乃奇留在葫芦上的字,喃喃自语道。
“霍大哥是个率性之人,不辞而别,定事出有因。”天绫将葫芦推给落儿,“拿着吧,这是霍大哥送给你的,万一遇上危险,就把它挂在显眼的地方,霍大哥的兄弟们看到后,就会帮你。”
落儿拿过葫芦,拔下塞子,喝了一口里面的酒,此酒入口甘醇浓厚,回味馥郁清香,细细品来,竟然还尝出了葫芦本身的特殊气味。
天绫见落儿大清早的就喝酒,夺过酒葫芦,挂在了自己腰间:“霍大哥是让你拿这个当信号,不是让你多喝酒。还是我给你保管吧。”
落儿知道天绫对自己的用心,因此并不生气,也不去抢,问道:“是不是红巾军有事,找霍大哥前去帮忙?”
“据我所知,正规的红巾军应该早已解散了,要有,应该也只是残余力量在暗中活动。”
不觉间,浓雾渐薄,初阳穿透树叶,照射在露珠上,闪烁着七彩光芒。榷场的工人也陆续忙碌起来,他们把牛车赶进演出的大帐篷,那里面有专门供动物休息的后台。负责招揽生意的丑角们,也敲着锣打着鼓,踏上了前往附近村镇的道路,演出生意的好坏,离不开他们卖弄噱头。
旺达跟丑角们交代几句后,向天绫和落儿走来,他问天绫道:“我们这边正缺人手,不知这位兄弟是否愿意留下来?”
天绫对能够留在榷场很感兴趣,问旺达道:“留下来的话,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旺达见落儿身材消瘦,但面容俊秀,长得颇能讨女性观众喜好,便说道:“每到一处,我们都需要招揽更多的客人来观看演出,其实很多人并不喜欢小丑,他们更愿意相信长得漂亮的人,你们俩可以帮忙到附近乡镇招揽客人。”
对于能够跟着马戏团周游全国,又不用只待在场子里,可以到附近村庄自由活动,天绫非常满意,她当场就答应了下来。落儿却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