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芬芳被气走了,沈暮秋却跟个没事儿人一样,主动去厨房拿了碗筷添饭,然后在女人孩子这一桌坐下。
沈家的伙食一般,就凑合吃吧。
一盘春笋炒腊肉,腊肉被她吃了一半。
一盘子蛋饼,她吃了三分之二。
她没出嫁之前打了那么多猎物,卖的钱没到她的口袋,吃肉的时候也没吃上两口,得抓紧一切机会补回来。
沈家难得吃回荤,结果一半都被沈暮秋给吃了,其他人自然不乐意。
她们倒不是不想吃,但是论眼疾手快,没人比得上百步穿杨的沈暮秋。
沈暮秋的后娘蒋春华眼看又一块腊肉从筷子底下被抢走,阴阳怪气地开口:“暮秋,最近郭家没煮肉吃,亏着你了?”
“吃啊,昨天吃的红烧兔肉,前天吃的烤狍子肉,大前天野鸡炖蘑菇,再之前就不记得了,你问这干啥?”
沈暮秋这话一出,好几个人都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看上沈暮秋时一脸的羡慕。
老太太王氏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拍了筷子:“你大伯娘说你是个没娘教的,这话可真是一点儿没说错。
天天在婆家吃那么好,没看你拿些好东西来孝敬娘家。
一回来就抢肉吃抢蛋吃,你饿死鬼投胎啊?”
沈暮秋眼也不抬道:“沈全他娘,你现在好歹也顶着我娘的名头,老太太说我没娘教可不就是说你,你看我干啥?”
“我明明说的是你!”王氏站起身来,手指都要戳到沈暮秋的额头:“嫁出去之后就胳膊肘往外拐,心里完全没了娘家。
一去郭家,就把他们养得油光发亮。
听说还给你婆婆买了个银镯子?
我沈家费心费力把你养大,一没少你的吃,二没少你的穿,到现在得你啥好处了?
早知道是这样,养你还不如养条狗,最少能看家,再不济也能吃餐狗肉。”
在王氏的手伸过来之前,沈暮秋端着站起来。
站得高方便夹菜,正好。
且王氏提醒了她一件事,得把赵氏手上的镯子给撸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