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希望你不要再让我失望了。”
金并点了点头,语气十分平淡。
靶眼看着那个高高坐在宽大座椅里头的人,心中不免有些害怕。
这个家伙的实力很强,即便他不是杀手界的人。
但作为纽约地下的皇帝,没人敢当面挑战他的权柄。
和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不一样,地下的皇帝,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自身的勇武。
“是。”
可惜靶眼不知道此时马修已经离开了地狱厨房,也不知道他现在如果去地狱厨房马修最后出现的地方会遇到谁。
否则的话,就算是你把他的胆子换成篮球一样大小,他也未必敢去。
可惜,这一切他都不知道。
甚至就算是突然他知道了也没有办法,尼克·弗瑞这个老家伙保密工作做得不错。
至少现在史蒂夫·罗杰斯是个一九八五年出生的好小伙。
之前一直在阿富汗服役,最近才回的纽约。
所以靶眼带着人兴冲冲的来到了地狱厨房的时候,他以为这里不过住着一个普通人。
至于老约翰,算了。
那个老黑人看起来都已经穿着成人纸尿裤了。
就算他站在自己面前估计也没什么用了。
而史蒂夫,好吧,这小子看起来好像还挺能打的。
可普通人就算再能打又能怎么样?
他可是个杀手,还是职业的。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戴着头罩的小丑?”
靶眼面色不善的盯着史蒂夫问道,后者皱了皱眉头,从老约翰手里接过了温切斯特。
并且动作利落的上了膛,神色同样冷峻的盯着对方。
“嗨,你知道吗?你的纹身很有个性,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会把靶纸纹在额头上。
我猜在你这打靶一定不贵,甚至会很便宜。”
“呵呵,你不要以为我在这跟你好好说话,你就可以·····”
“砰!”
回应他的是一发携带着热量的子弹,这是史蒂夫第一次开枪。
两辈子加在一起的第一枪。
所以即便是有史蒂夫·罗杰斯的战场经验加持,这一枪还是打歪了。
“嗨,我就说你不应该带这种老式的步枪,我想我们有必要搞把霰弹枪!”
史蒂夫看着完好无损的靶眼,忍不住对着老约翰抱怨道。
后者撇了撇嘴,扶住了自己的额头,无奈的说道。
“该死!罗杰斯!你到底是不是从阿富汗回来的!这他妈就是霰弹枪!你在阿富汗到底干了什么?
屠杀平民还是放火烧屎!”
“喂喂喂!你这样说我可不乐意了啊。我辛辛苦苦在外面当石油工人,你在这说这种话太不像话了啊!”
史蒂夫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拉动了枪栓,再次对准了靶眼。
“现在,给我听好了。没有什么事情,抓紧时间,从我的眼前消失。我压根没见过你说的那个套着头罩的小丑,还有比起这个,我觉得你出门真的得带上头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