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他被冰封的时候已经是上尉了。
七十年,就算他一直在后勤部待着他也该当将军了。
他想凭借自己的一句弹劾就把罗杰斯队长送进监狱显然是不可能的,甚至只要这家伙愿意,他还能反过来弹劾自己做事粗暴。
想到这里,尼克·弗瑞原本就漆黑一片的脸更加黑了。
他发誓,在自己和超人类生命打交道的生涯中。
从来没有哪怕一个家伙像这个罗杰斯队长这样难缠。
老天!亏他还以为这是个强有力的帮手!
早知道他就不大费周章把他从冰层底下挖出来了。
·······
正所谓名声在外有好有坏,曼哈顿的地狱厨房绝对就是一个这样的好地方。
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秩序,属于官方不会来,黑帮到处走的好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是完全现代化的十八世纪美国西部。
你在这里可以用着智能手机,在网上刷着附近的妹子。
同时你也可以带上自己的猎枪骑上自己的好马,出去把那些原本居住在这里的原住民赶走从而扩大自己的地盘。
史蒂夫来到这里之后简直爱死了这。
这里的空气都散发着罪恶的自由,你能在这里看到无数穿着超短裙踩着恨天高站在街头玩手机的妙龄少女。
她们几乎囊括了所有人种,而且身材极好。
就算是史蒂夫这种上辈子阅片无数的死宅男也不由看的一阵迷失。
好家伙,这是什么金八天国、啄木鸟?
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啊!
当然了,天堂这种东西也是需要代价的。
比如说史蒂夫才来这里两天,就已经被人抢劫了六次。
而这六次抢劫也直接让他从负债累累走向了衣食无忧。
开玩笑,虽然史蒂夫这家伙战斗经验不怎么丰富。
但罗杰斯队长是谁啊?
在二战里头顶着轴心国的轰炸,杀了个进进出出来来回回的狠人啊。
他的战斗技巧都磨炼成肌肉记忆了,区区地狱厨房的几个小混混能把他给抢了。
那他也不用当什么罗杰斯队长了,直接打个飞的先去趟泰国再去趟韩国,回来再买上一身职业套装和那些少女们站在一个路口当姐妹算了。
“嗨,罗杰斯!今天的天气怎么样?”
史蒂夫转过脑袋看着某个自来熟的黑人老头,指了指照在他身上的太阳。
“老约翰,你要不要看看天上挂的是什么?我打赌你上次见到这么大太阳的时候,你还在非洲当酋长。”
“嗨!你没必要这样说话吧!是,我之前是抢劫了你。但你不是没有损失吗?况且我找到了你要的地方!你就不能尊重我一点?”
“我尊重你?我还不尊重你吗?不要太玻璃心,既然你说你找到了我要的地方。
那走吧,你最好能让我满意。不然的话,我觉得你今天可能又得抢劫我一次了。”
史蒂夫一边说着,一边推着对方走进了一处小巷子。
是的,史蒂夫打算在这里置办一点实业。
前世作为一个地道的龙国人,他可太想有套房了。
不过可惜,那个时候他是个外卖佬,压根买不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