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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偷杀

庞天华从黑色的泥土探出脑袋,看了一眼。

随即,他如同流水般从黑土冒出来,钻进一头荒原牛的肚皮下。

这头裆部膨胀正在狂奔的荒原牛身体扭了一下,接着牛眼睛眨了眨,刚出现的古怪感觉消失了。

它和其他荒原牛一样,哞哞叫着,疯狂向前冲去。

它要释放!

前面,就有可爱的母牛!

在无色无味的催情药的作用下,荒原牛肌肉喷张,鼻子喷着腾腾热气,发力狂奔。

它们已经完全被肉体的本能操纵。

庞天华附着在荒原牛的肚皮,腥臊味令人作呕。

他忍住了。

以前,他忍受过更恶劣的环境。

他就是来自白骨塔的甲大。

半步合兵!

他就像一张纸,贴在荒原牛的肚皮上。

飞起的尘土,根本落不到他的脸上,无形气劲包围着他。

他是杀手,斗笠客中的杀手!

而且,他是甲大。

天宇大陆的杀手很多。

白骨塔的杀手,排名第一。

而庞天华,是第一中的第一。

接着,他看到了马凯。

是他!

作为白骨塔的甲大,他看过马凯的档案。

马凯,曾国北路军先锋大将马如龙的儿子,皇封都尉。

他心里起了怒火。

吃里扒外的杂种。

曾国给了你荣华富贵,你却在这里破坏皇庭大事。

庞天华心里憎恨。

能够进入斗笠客组织的,家族必然和皇室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不但身家清白,而且,骨子里对皇室忠诚。

斗笠客分为三档。

当斗笠客本身级别进入二档,就会由皇室赐姓。

就像庞天华。

他本来不叫庞天华,他是当今曾国皇帝嫔妃的一个远房亲戚。

因为功绩卓着,被赐姓庞。

这是当今曾国皇后的姓氏。

庞天华以此为荣。

小时候,没有人看的起他。

曾经为了半块馒头,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条街!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感谢曾国。

每每夜深人静之时,他都会想起半块馒头,这不是忆苦思甜。

有人带他进入席子庙,吃肉,猪肉,羊肉,牛肉……

曾国培养了他,给了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他心怀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务,心中热血奋涌。

他愿意为了皇室抛头颅洒热血!

热血奋涌,心却变得安静。

这就是杀手!

马凯家,三代为将。

马凯,曾经进入连云山学过武功。

如今,他手持链子锤,耍的风生水起。

他手中的链子锤,锤头并不是常见的圆形,而是锤头有一层棱角。

因为已经经历过几场鏖战,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点点。

那是鲜血!

对付狂奔而来的马凯,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法娴熟的抖,按,甩……

砰砰声音不断。

声音还在传播,荒原牛已经喷着鼻血,硕大的身体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链子锤精确的落在荒原牛的脑袋正中,头骨最薄弱的地方。

轰!

庞天华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体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蚂蚁,因为他的出现,自动分为两边,匆匆而去。

这人,要是在战场,确实是一个猛将……

庞天华心中这样想着,这只是个念头。

他一步一步走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过了多少生死劫难,才到今日水平……

所以,他不会心慈手软。

马凯正杀的兴起——

他知道,荒原牛之后,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后的不似人。

他面容坚毅。

其实,三年前他曾经来过一次野原,那时,为了历练,同时,也是为了蛮原莲。

那个时候,马凯没有今日这份担当。

当时的他,是个纨绔。

是个命好的纨绔。

荒草野原,是一个极度考验人性的地方。

人情,伦理,在这里,都会出现荒唐,荒谬,令人难以想象的故事,最后,这些故事会被黑色的土壤掩盖。

当然,有的人,极少数的人。

反而能收获真正的,超越苦难的友情,亲情,或者爱情。

马凯是个幸运的纨绔。

他遇到了连云山的师兄。

他和师兄亲眼目睹一次兽潮,以后在自己的梦中,时不时会出现那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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