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大汉从他身后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站在伏波的桌旁,用剑鞘敲着桌面,大声喝道:“我家公子让你滚,你耳聋了不成?”
“我就在此处吃肉喝酒,哪里也不去。”伏波头也不抬,不动声色的说道。
“敢跟爷这般说话,你可知道这是什么?”那汉子用剑鞘往桌上狠狠一戳,厉声说道。
伏波也不答话,用手中的竹筷在那剑鞘上轻轻一敲,那汉子大喊一声“哎呦”,一缕血丝便从他的虎口流了出来,那带剑的剑鞘也不知飞到了何处。
余下的几个大汉,眼见同伴吃了亏,一声吆喝便将伏波团团围住了。那公子哥走了过来,喝道:“本公子乃庆阳侯之子,你是什么人?”
“一介草民。”伏波抿了一口老酒,淡淡说道。
“来此何干?”那公子哥冷声问道。
“去章州的白鹿剑派看热闹。”伏波说道。
“看来你也是为了比武招亲一事而来的,哼哼,就你这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给我狠狠的揍他!”那公子哥叫道。
那几个大汉刚要动手,只见伏波身形一闪,竹筷一挥,每人的额头上便被敲出了一个肉包,兀自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哭爹喊娘,哪还顾得上打人。
那公子哥大骇,喊了一声“见鬼了”,却见伏波一伸手,便用筷子夹住了他的耳朵,痛得他一时龇牙咧嘴的。
“这回轮到我来问你了。你来此处做什么?”伏波听说过庆阳侯府在岳州,距离此地有几百里之遥,便好奇的问道。
“本公子……不是,本人路过此地,是要去章州的白鹿剑派,打擂,娶那沈媚大小姐。”那公子哥满脸通红的说道。
“如此说来,你是要和我抢?”
伏波见这公子哥三脚猫的功夫也不会,竟然也要去打擂,心里只觉得好笑,忍不住说道。
“不敢,不敢,本人这便打道回府。”那公子哥赶忙说道。
“我要住那二楼的上房,还要坐在此处吃肉喝酒,你以为如何?”伏波又问道。
“大侠请便,大侠请便,本人……本人……这就离开,不敢打扰大侠。”那公子哥一边作揖,一边说道。
伏波松开夹着他耳朵的筷子,放在桌上,拿起酒杯又抿了一口。
那公子哥哪里还敢多话,捂着现出血印子的耳朵,带着几个头上长着肉包的大汉,失魂落魄般的夺门而出,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第二日,伏波一大早便出了客栈,跨上高头大马,奔走了一日,到了章州城郊的白鹿山下。那白鹿剑派的白鹿山庄,就建在这白鹿山的山腰处,距今已有一百多年之久。
伏波眼见天色不早,便不再上山,想着在山下的小镇上,找一家客栈住下。
哪知这比武招亲在即,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皆往这白鹿山一带挤来。那小镇上的各个客栈,竟然是人满为患。
伏波牵着马在各处打听,找了半晌,只得出高价住了一家本地最好的客栈。掏出银子的那一刻,他着实是心痛了一番。
用过晚饭,伏波站在客栈门口的石栏边上,面对着夜色里那巍峨的白鹿山,心想再过几日,不知这山上是何等热闹的景象。
同时,他的心里也在好奇,自从到了此处,人人皆说那白鹿剑派的沈媚大小姐,娇美不可方物,也不知她到底是何等人物,难道比梅亭镇的周夫人、庆王府的杏儿,甚至是那嘉王妃,还要美艳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