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上课还依旧是一样,英语、生物等课程总是让人昏昏欲睡,脑袋里净想着昨天顶着晨风的环河晨跑。
“凌伟!”我听到生物老师的一声提问,我缓过神来,怔了一下,随即站了起来。
“细胞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质壁分离?”生物老师一脸严地问我,似乎看出来我正在走神。
“呃……”我回答不上来,但是听到同桌小声地说了句:“失水。”
“失水!”我斩钉截铁地说。
“坐下!以后上课专心点。”
我很庆幸躲过了这一劫,对同桌轻声说了句:“谢谢!”
我不排斥城里的娇生惯养的同桌,只是不喜欢迷茫没有目标的灵魂。
我从老家回来没几天,脑子里充斥着老家发生的事。我从村里返程去镇上时碰到一个小学同学,名叫张法。
那时候,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慢慢地走,他从前面远远地看着我,看了几秒后叫住我:“嗨,凌伟!”
我定睛一看,这个头发金黄向四周炸开的时髦少年,正是我的小学同桌。
“张法!几年没见,发福了啊!”
“哈哈,你还是那样,没咋变!”张法操着一口蹩脚的温州话说道。
“在哪上学?咋小学同学有和你一起上学的吗?”
“没几个,我在胡总镇上上学,我门村就我自己,一周才回家一趟,我上的没意思,年前和老乡去温州鞋厂干活去了,现在回来办个身份证。”
“这么早就不上了?现在出去挣钱也不好挣吧?大学毕业才能找到好工作。”
“胡说!我们村铁柱初中没毕业就去温州了,在网上卖化妆品,现在年年回来开奔驰!”
我笑了笑,说:“也对啊,当老板的不一定都是文化人,但是那毕竟是少数。”
“你不知道,现在外面都是大学生给没文化的打工,没文化的在外面混几年当个老板能雇一批大学生!”
我没有接话,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右半边脸有一块明显的疤痕,手臂上也有一处纹身。我和他俨然形同陌路,他已经是半个“社会人”了,就像村子里的同龄孩子一样,他们中的大部分并没有走到上学的路。初中没毕业就被同乡带到苏杭的电子厂,年底染着花色的头发带着表回来。女孩则浓妆艳抹,脸上涂抹一层劣质的化妆品,能抹下来一层白灰,头发拉成细长的射线,年关刚过,他们就又被叫走,匆匆踏上前路。
我久久地缓不过来神,暗自地琢磨已经发生的一切的事情,窗子里透出来一束秋日的不那么浓烈的阳光,我昏昏欲睡,思绪又飘飞到我的少年时代。
在阳光灿烂的夏日里,村子里酷热难耐,我在同龄人的带领下去南边河里游泳,一路上踏着青草向前走,我的神经告诉我下一步不能随便走,要跨过去10公分,20公分,30公分……我不停的在给自己找乐子,同时也附和着他们的笑和无聊的乐趣。这里有一处早年修的台阶,一共三十阶,刚修那年水比较浅,台阶深入到水底,现在水涨上来了,只剩下上面的五层。我看着他们从上往下跳,直到天黑有人喊我们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