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行之站起身,孟知缈要跟着收拾盘子,他却放下碗筷,摁住她的肩膀。
“休息。”
然后端起盘子,径直进入厨房,烧水洗碗,清理残局。
沈意眠瞪大眼,看了眼陈继,似乎在说,你看见了什么。
陈继:我看见你哥洗碗去了!
沈意眠:他没事吧?!
陈继:看来这小子故意让我洗碗啊!
沈意眠:你才知道……
陈继:你们两个!
陈继递给沈行之一个眼神杀,这个男人他对人有两套标准!
每次在自己那吃饭了,沈行之就直接带着妹妹回家了,都是他洗的碗,收拾的残局!
在家是大嫂做饭,所以轮不到沈行之洗碗。
好家伙,这是孟知青在家,估计都是沈行之洗碗了。
行啊!怪不得孟知青对你这么好,原来是这么表现的是吧!
吃完饭,大家搬着凳子去院子里休息会,下午还要上工,磕着瓜子,吃着大白兔奶糖。
孟知缈又洗了点饭后水果,递给他们,起先是林清婉感叹了一句。
“只只,我感觉我不想上工了!啊!羞愧啊!”
陈继也欲哭无泪,孟知缈做饭实在是太好吃了,饭菜好丰盛。
“孟知青,你可不能给行之做饭做好了,感觉这生活,马上就要接近骄奢的程度了!”
然后某个声音,冰冷,直愣愣地蹦了出来。
“你不会说话,可以嘴缝上。”
陈继委屈瘪嘴,他就说吧,沈行之这家伙现在对自己和孟知缈,那完全是两套标准!
孟知缈偷笑不说话,其实她梦想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躺平,嗑嗑瓜子,吃吃糖,真的很幸福!
她视线落在厨房的小窗,走到窗外,盯着沈行之认真干活。
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毛巾,擦拭盘子上的水渍,放在一边。
没想到,沈行之经常干农活,却长得还挺白净。
尤其是小脸,简直是那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身材呢,倒是有几分古铜色,更显得高大威猛。
这样的男人,在狼群,应该是首领,狼崽子里最凶猛的那一个!
沈行之招架不住,耳朵连带脖子红红的,他抬眸瞥她一眼,没好气地同她说。
“别这样看我。”
她却歪头一笑,杏眸圆润,干净澄澈,更热切凝视着他。
阳光从她的身后照进厨房,星星点点的光斑,落在他的肩头。
孟知缈一开始是想逗他,后来逐渐沉沦在他的眸中,眼睛也好看,好温柔。
大概,有人听见,一定会会说。
沈行之温柔?那可是独自用一把刀制服野猪的男人。
在村里,沈行之大多数时候是沉默寡言,丝毫未有好脸色对人。
别人之所以觉得他是狼崽子,除了他会打架,还有就是,他这个人没有人情味。
像极了野兽,只要被侵犯就会反扑,平日也没有感情,话都不愿多同人说两句。
沈行之洗完碗,孟知缈从兜里拿出来个小盒,挖了一小块雪花膏,放在他手心。
“伸手。”
膏体是冰冰凉凉的,但手指的触感,柔软温暖。
“擦一下,经常洗碗干活,手会很粗糙的!”
“这盒给你啦!”
那盒是她偷偷从空间拿出来的,专门想送给沈行之。
“你留着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