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到时候我就用你给我的房子给你买一栋房子,这样谁也不亏。”
丁世允无奈地摇摇头,“真是拿你没办法。”
沈夏希拉着丁世允的手臂,“我们快走吧,不然得迟到了。”
说完,司机把车门打开后,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
上车不久后,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
丁世允好几次想同她说说话,但是都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和背影。
虽然她看着没事,以前他开车载她出去的时候她也都是这样很少说话,但是心细如发的丁世允这次却感受到了她的紧张,因为她的手一直攥着手里的包,很少松开过。
因为怕晕车,沈夏希大多数时候都侧着身子看向窗外,话也很少说,比刚才上车前要恬静许多。
丁世允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那次在上海看到她吃的那几片药,心底泛起了几分酸涩。
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她......
他不仅去查了那药物的成分,还专门去请教了研究这方面的专家。
她伪装得很好,如果不是他及时发现,可能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她早就生病了。可很多时候她都装作没事一样,脸上还挂着笑容,连他也差点没看出来。
“要不要喝点水?”丁世允递了一瓶矿泉水过去。
闻声,沈夏希扭头看了看他,接过他手里的水,抿唇笑了笑:“谢谢。”
“对了,我有个东西忘了给你。”
突然想起什么,丁世允从西装的内兜里掏出一个钥匙扣,钥匙圈圈穿过了他漂亮的指骨。
“这是什么?”沈夏希从他手中接过的那个精致小巧的钥匙扣,放到手心细细看了看。
金色的钥匙扣上上面挂着一只超级可爱Q版小袋鼠还有一只小考拉,棕色的小袋鼠的胖乎乎的,和普通的袋鼠不一样,这只袋鼠像头熊,很敦实,手里还抱着一簇明灿灿亮橙橙的向日葵,脸上带着萌萌的笑容。而另一只体型稍小的小考拉脑袋圆圆,笑得很没心没肺。
沈夏希抬眸,“这是你自己做的?”
丁世允点点头,微笑道:“嗯,你喜欢吗?送你的。”
“送我的?为什么突然想我送东西了?”
看到这两只小动物,沈夏希有些愣怔,因为她突然想起上次在上海他突然出现,然后······
“你不觉得他们很可爱嘛?我给他们取名叫快快考拉和乐乐袋鼠。”
沈夏希微微蹙眉,眼底露出疑惑:“‘快快考拉’和‘乐乐袋鼠’?”
此时的她已经完全忘记表情管理这回事了,五官像是被逼婚的小夫妻,硬凑在一块,又想哭又想笑。
如果她没记错,考拉应该不快,袋鼠呃,应该还挺暴躁的吧。
丁世允的心虚全写在脸上,终于他再也忍不住:“哎呀,其实我送你这个就是想让你开心一点,像这考拉和袋鼠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能勇敢乐观面对,每天开开心心的。”
沈夏希听了他的这番话,脸色僵了僵,没有说话。
丁世允看她脸色有些苍白,一下子有些慌了,“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
话还没说完,丁世允跌入一个怀抱,属于女孩子的馨香瞬间笼住了他,他一下子懵了。
“谢谢你。你送我的这个礼物我很喜欢,谢谢你。”
女孩甜软的嗓音就在他的耳边响起,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大脑穿过,窜到他的四肢百骸,让他头皮发麻。
很快,女孩松开了她。
沈夏希看他有些愣怔,比那只小袋鼠还要呆萌,就忍不住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涂抹了奶杏色唇釉的唇瓣,通透饱满,带着淡淡的奶油柿子的甜味轻轻擦过他的脸颊,很轻很轻,像羽毛一样浮过他的心尖,让他微微一颤。
此时的丁世允那堪称完美的脑子,完完全全成了一坨浆糊。
如果过去二十多年都算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那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此刻。就算是宇宙中最美的群星在他眼前,都比不上她展颜一笑来的动人珍贵。
彻底松开他后,沈夏希还笑盈盈地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明媚澄澈,却是最勾人的。
像是大而黑亮的晶石落入了明镜般的潺潺春水,在阳光下生出闪耀的华彩,流光潋滟。
当初沈夏希幸运地选中当上演员,很大一部分也是因为这双眼睛。在美女帅哥如云的娱乐圈里,很难再找出拥有这样灵动双眸的人了。
待对方彻底恢复清明之后,她才明白刚才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糊涂事。
当丁世允终于发应过来时,她已经恢复了原来模样,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但她的心早就乱做一团了。
他是自己的哥哥,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她怎么能够随便亲他呢?笨蛋笨蛋。
沈夏希不是在国外长大的,所以在很多事情上,她其实还是很保守内敛的,和亲近的人最多拥抱拥抱,不会随便去亲人的。
她发誓,刚才一定是头脑发热才会这样的。
丁世允看她慌乱的样子也大致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咳,我刚才想别的事了,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说的有些滞涩,还有点羞羞答答的。
“什么?”沈夏希拧头看了他一眼,反应过来好久才明白他在说什么。
这是他给的回应。
“哦,好。”她也愣愣地点点头,算是对他的回应。
丁世允眼中的神采渐渐恢复,主动岔开了话题,“那你快把东西收好吧,我们应该马上就要到了。”
沈夏希拿起“快快”和“乐乐”,每次看到他们俩都觉得很可爱,软软的,萌萌的。
她没有把它们收进包里,而是直接挂在了她那个淡蓝色的迷你凯利小包上。
她把包拿起晃了晃,有点小炫耀地问:“怎么样,好看吧。”
原本以为不搭,但是两个小公仔让整个包包显得更加精致和可爱了。
丁世允笑了笑,“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