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面对这样的落差对自己来说是很难、很痛苦的、很不甘心的。
可是再不敢再不想也不由我,事实它就是这样。
离婚这个念头开始在我心里萌芽。
孩子刚过了百天,我就抱着她回娘家,大致诉说了我要离婚的想法。
意外的是,我认为苦大仇深的婚姻生活在张明德和沈秀兰的眼里,连个屁都不算,还不如人家按时去把鸡喂了、把地里化肥上了的重要。
我像一个头重脚轻的弹力球,在婆家被弹到极致的一个边上,在娘家却又被殊途同归的弹回另一个边上。
也许他们早就对婚姻里的鸡飞狗跳习以为常了。也对,张明德和沈秀兰这一辈子就没有好的婚姻,没有风清气正和和气气生活过一天,他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在他们看来,吵一架,就像打了个喷嚏放了个屁一样正常。
可是如果结了婚是要这样生活,那结婚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在娘家的时候就受够了这种鸡飞狗跳的生活,实在不想我的后半生继续陷落在这样的生活里。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好的婚姻,好的家庭生活?当然有,就像顾琳家那样,就像顾琳的父母那样做夫妻。
当然你可以说那是少数,甚至凤毛麟角。可既然有,我就要向往,就要追求,我就不甘心自己离那样的生活遥不可及。
因为我的前半生,我的一颗心已经够苦了。
孩子百天之后,我基本又是娘家婆家两边轮流着各住几天,两边一样恼火,在哪边呆久了都会招人烦。
离婚的事得不到家人支持,我自己又无能为力。只好像个困在网里的蜘蛛,继续在琐碎苦闷的生活里挣扎。
期间仍然不断地受到婆婆各种酸言冷语的攻击,各种指桑骂槐的欺辱。
有一天她姐姐来了,她跟她的姐姐说起了生孩子时,她儿子是买了站票在火车上站了三十个小时赶到的,她突然转向我,说:“你又吃不了这份苦嘛!”
我当场就很气愤,我是那个生孩子的人啊!怀胎十月的辛苦就不说了,生的那天我从清晨天不亮一直痛到了下午,生的时候又是痛的死去活来才把孩子生出来,什么叫做我吃不了那份苦!她儿子吃得苦她看得见,记得清楚,我吃的苦我经历的一切,她视而不见,或者故意隐去!
真挺欺负人的。
都是女人,为什么她要对我这么刻薄呢?
亲生母亲沈秀兰眼里就只看得见儿子,看不见我。嫁了人,婆婆又是这样一个同款的女人,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她伤起来我来更是肆无忌惮。
我从一个悲剧家庭走进了另一个悲剧家庭。难道我要一辈子陷入在这样的悲剧中活到老吗?
国庆节的时候,趁全家人都在,我又提出要离婚,但是因为孩子太小,家人都觉得离了婚我跟孩子会更可怜。
也许我得先韬光养晦,得先积蓄自己的力量。等到羽翼丰满一点,自己也有点实力时,才有资格提离婚吧。
离婚的事,就这么被搁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