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七日,是沈氏银行行长沈瑞年之子,沈之念的二十岁生日。宴会原本到傍晚才开始,可是这一天一大早,便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不断,送礼问候、接连不迭,直忙到了晚上,宴会才慢慢开始。
顾箐瑶随着父母来到这里,只见偌大的宴会厅,各处都是鲜衣华服,光彩夺目的达官富贾,有她认识的,也有她不认识的。刚想找一个角落去坐着玩儿,却被沈莲馨叫住:“你这孩子,还不跟我去看看你舅舅他们,让人说成没礼貌!”顾箐瑶没辙,只得跟着走了来。
黎昭南来了之后,看到人确实不少,便皱着眉头有些烦躁,原本不愿意来,可碍着沈之念的面子,少不得还得委屈他“大驾光临”。
满眼望过去,都是邺城里显贵人物,多数都是商人。一转身打算去墙边坐着,一抹暗玉紫色影子向他走过来。直到了近前,黎昭南才看清,竟然是郑钰。一阵好奇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郑钰就先岑岑笑着靠近他,说笑着:“黎二少爷?还真是巧!”
黎昭南见到郑钰就想起来了,上次在月都缉拿犯人时候给过她难堪。其实那次确实也不能怪他,因为那个犯人在逃跑过程中击杀了他的一个手下,这让他恨的势要抓住这个逃犯,因此那天就没有给郑钰留面子。
眼下看着郑钰在眼前,于是笑笑说着:“是郑经理啊,上次在月都,多有得罪了。”郑钰这时候故意生气怨他:“黎少爷上次可真是好气势,把我们姑娘们也都给吓坏了呢。”
黎昭南似乎是笑了笑,眼底深处波光微动,挑眉说着歉意。郑钰也媚笑着原谅他,这时候说:“那黎少爷你以后可要多来月都,自从你当上了警察队长,可都不怎么来玩了呢。”黎昭南点点头,说着:“那是一定,本少以后还会常去”。
两个人又说笑了一会儿,黎昭南就要离开,只不过刚转身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急忙回头,对郑钰说:“对了,说起你们月都的姑娘,我建议你还是换一批吧。”郑钰不明所以,问:“怎么,是我们的人得罪了黎少爷吗?”
黎昭南皱皱眉,啧啧声道:“也没有得罪,只是你们月都的那些舞女,好几年了还是那些,我名字都能全背下来,到底有些厌烦了,所以郑经理,还是赶紧招新人吧你!”说完就快步离开,郑钰听完他的话,感觉有些被冒犯,还没等说话责问他呢,就眼见着黎昭南走了,气得咬牙切齿。
黎昭南说完那些话,怕郑钰脸色不好看,赶紧溜走。自己才刚刚到了一个清净点的地方,站住脚没多久。
“黎昭南”,却又一个声音叫他,黎昭南回头一看,原来是沈之念,嘿,今天来找自己的人还真不少,看来他还挺受“欢迎”的。此时沈之念穿着一身淡色西装,额前头发全都打理了上去,浑身有一种冷淡安然的感觉。沈之念是黎昭南三年前在国外的时候认识的,当时他正巧和自己在一个学校。若说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黎昭南总感觉怪怪的。
那一天是刚到学校不久,黎昭南上完了第一堂课,正准备回前天租好的寓所处,可走到廊外就看见:外面瓢泼大雨,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倾盆往下倒,路面上也是积水一湾湾的,暴躁的揉了揉头发,皱眉盯着外面雨下如注的景象,不知要怎么办。
忽的一个声音,冷淡淡的传来:“这位同学,你没拿伞吧!”黎昭南回头一看,是一个俊朗男生,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人是沈之念。见他这么问,一阵高兴,说:“是啊,你有多余的伞吗,借我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