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就不会分开。
盛长遇脑袋里有些乱。
离开那栋别墅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
依靠自己的才华能力,他创建了自己的公司。
职场上,他过得顺风顺水。
可是,但凡涉及到“属于”这一问题,他就会变得小心翼翼。
真好,今天也没有属于我的小家伙。
真好,今天也不用担心ta们会跑。
可是,再小心,也会有失误。
林野就是那个失误。
天知道那天的盛长遇是多么错愕。
当他看到躺在自己床上熟睡的青年时,生出了一个霸道的念头——他,要属于我。
夜夜的不离,只是怕他一下子就不见了。
当初柠希不见了,佣人告诉他是因为不熟。
愿半不见了,佣人说是因为害怕。
好多好多想要一起陪伴的小动物都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原地无措。
尽管知道,人与它们不同。
可他还是怕。
怕十几年前的事情重演,怕林野出了门就消失不见。
他想,人最脆弱的是夜晚,最缺乏安全感的是夜晚,最需要陪伴的,也是夜晚。
只要每天晚上他都陪着他,他就会熟悉他。
他的所有都会刻在他的生命里。
不要跑,别怕我。
他真的不怕他。
相反,他还喜欢他。
盛长遇知道后,悄悄高兴了一晚上。
不仅如此,他,还想睡他!
盛长遇经常数着他的一切。
有些记仇,早餐不喜欢油腻的,讨厌把白萝卜和一切菜品拿去烧,喜欢吃兔子,但兔子味道一定要重,要辣,不能不入味。不喜欢菜里出现八角,不喜欢太甜腻的菜品,但喜欢甜品。喜欢薄荷味,偶尔喜欢在上面。
他盛长遇就是贪心。
他不想和他一辈子,想要生生世世。
这个牵着他手,让他和过去告别的人,这个纵容他,和他一起坐了几十年旋转木马的人,这个和他一起睡鬼屋,每晚嗅着对方气息的人。
泛黄的书页早已被他合上,但和他的少年一起的点点滴滴,永不褪色。
比起关起来,我更想携你之手,更想生生世世——盛长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