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何荣来来回回读了几遍,没有发现错别字,直接发了上去。
他的这本仙侠书,是他常用的马甲,一直用了两年的马甲,笔名:一天十更触手怪写。书名叫做《重生那些年》,写的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重回90年代,创业的故事。
写得很认真,也很仔细,加上文笔不错,所以读者很多,到现在将近两万五千收藏,平均订阅有1800人,又又又断更一周,现在追读的人300多个,积累了不少粉丝,不过都给拖没了。
断更和三天一更非常伤人气。
别撩妹子。
码字才是王道。
妹子限制了他码字的所有速度。
对此何荣深有体会。
皮皮值+666.
艾云省。
观澜市。
观渡区。
张威是一个起点八年老书虫,高V用户的标签就可以看得出他的书龄很老,从一开始的网文小白时代,到现在的精白时代,他看过的小说数不胜数。
以前一直看玄幻文,看了整整三年,刚刚接触玄幻,他感觉走进了一个新的天地,不能自拔;可是,看得太多,大多都是大同小异,想同的套路在很多书中屡见不鲜,到最后,他已经不看玄幻文了。刚刚看两章,就知道作者即将书写的剧情以及十分僵硬的打脸套路,很多爽点在他眼中也变成了毒点,故此放弃了这个品类的小说。
除了玄幻之外,起点最火的就是都市,没有之一。
初读都市,心里面很舒服,将都市生活与现实相结合,简单对比,他就已经爱上了都市这个品类,很贴近现实,很有代入感。不过读多了,对于文章的要求也更加苛刻,难以伺候。从一开始只需要装逼打脸到现在需要符合逻辑,有出彩的人物塑造,网文在进步,他也在进步。
找了许久,因为要求严格,他很难找到一本如意的小说。
半年前他接触到一本《重生那些年》的都市文,刚刚开始品读,仿佛在污浊的淤泥之中,发现一朵雪白的、纯净的莲花。
作者的文笔很好,构思也很巧妙,没有僵硬的装逼打脸,也没有苦仇深恨,就只是淡淡的,一种青春的气息萦绕在心间。
初读这本书,谈不上挚爱,也谈不上不喜,就是这样,淡淡的,不读有种不舍,跟读也没有那种迫切。
追了两个月后,他从一开始淡淡的喜欢变成了挚爱。
他没有想到,如此严格的他,居然会爱上这么一本书。他读得很认真,读得很慢;怕读快了后续作者更新太渣,没有可看的,所以一直读得很仔细。
作者没有上架之前,更新还有保证,一天两更,算是良心作者,可是上架之后,两天一更,三天一更。看在这是一本好书的份上,他忍了,所以一直养着。
闲得无聊,坐在沙发上。张威拿出手机,点开起点APP,看看《重生那些年》更新没有。
“咦。不会吧!”
看着《重生那些年》的最新章节,张威呆若木鸡。
“一,一,一百更?”
张威难以置信的说道:“难道作者吃威哥了?打鸡血了?一百更,不大可能吧!”
皮皮值+366.
虽然这本书的作者名叫做一天十更触手怪,可是,对于作者的更新,张威只有呵呵。
一天十更,一天一更都算好的了。
取这种笔名自欺欺人的作者还是比较少见的。
不管如何,抱着已经更新的愿望,他点了进去。
“我感觉,我怕是活在梦里。
当我亲爱的读者你们点进这章小说的时候,我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和你们分享。”
“哈哈。”
张威笑了起来。
作者也比较实诚,看来心里面还是有些数的,不敢夸下一百更的豪言,只是一个调侃的语气,让读者点进来而已。
该死的标题党。
只有那些傻...才会上当。
皮皮值+666.
套路很简单,但是像他这样的真爱粉还是点进来了。
“好消息,坏消息。”
他的心里面有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