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十二叔家的三公子,叫承琪。”太子答道,“今日父皇要到我府中来,也让十二叔将承琪带来,父皇要见他。我一见欢喜,便抱着玩耍,望太师不要怪罪学生。”
“原来是平王爷的公子,怪不得如此风神俊秀。”李则简一见之下也对这孩子颇为喜欢,他竟然破格在这天让太子抱着小承琪读书。
这孩子天资聪慧,半天书读下来,他竟然呀呀地讲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让李则简大吃一惊。
此后他在太子府中多次见到承琪,这孩子不仅陪太子读书,更是在府里四处跑窜,把太子府当成了游乐场,翻墙爬树,下池塘摸鱼,上屋顶晒太阳,和太子斗鸡遛鸟,简直是个混世小魔王。
可大家都喜欢他,任由他撒欢,皇帝喜欢他,太子喜欢他,连李则简都喜欢他。
每次见到李则简,他都会用奶甜的声音称呼他为“太师傅”。“太师傅早安。”“太师傅午安。”“太师傅慢点走。”都把李则简的心给叫酥了。
相比起来,自己的长孙李锐比承琪年长四岁,却是个愣愣的傻小子。
有一次,他把李锐带到太子府中,和承琪一起玩,两个孩子见面,李锐盯着承琪看,过了半天问他:“你是女孩儿吗?”
承琪笑道:“哥哥你眼睛很大,眼神却不好使。”
“可你怎么这么漂亮啊。”李锐伸手摸了摸承琪乌黑的头发,太子过来推开李锐的手:“承琪是男孩,你别乱摸他。”
自此以后,承琪走到哪里,李锐就跟到哪里,只半天,两个孩子就已经混熟了。
这孩子,从小就有一股魔力,让人一见,就忍不住要亲近他。
他的可怕也在于此。
他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功夫,就能笼络人心,让人跟随着他。而且随着年纪渐长,他的心机也越来越多。表面上依旧玩世不恭,实际上给皇帝出了很多主意,与自己暗自抗衡。
之前他去边关跟李锐一起守边,李则简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总以为像承琪这样贪玩的人,到边关去,也就是玩一玩。
但没想到,他在边关三年,就给李锐出了很多主意,把边军调理的不仅军容整齐,纪律严明,而且战斗力大增,打了很多胜仗,以致于有好几年敌人不敢大规模进犯。
比他笼络人心更可怕的是,他还狠。
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为了救一个小兵,他竟然以身挡刀,几乎被敌人劈成两半。不惜以高贵之躯,为一个贫贱小兵挡刀,这手段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承琪回京后,李则简这种感觉更明显,以往做任何事都畅行无阻的感觉消失了,总是有一股阻力,虽然最后还是他胜利了,但他必须付出更多的精力,以及更大的代价,他不得不用更多的手段去应付。
他们组织了血鹰,就是为了暗地里清除拌脚石,刚开始的时候,血鹰的行动顺风顺水,但自从吴州一战,血鹰在之后的行动几乎每次都失败,包括这次的劫银。
他知道,肯定是承琪在捣鬼,但他居然也没有证据。
让他更为焦虑的是,朝中大臣中,向皇帝和承琪靠拢的人逐渐多了,自己年事已高,如果再不安排好,等他走了,李刚和李韦都斗不过他们,李氏家族将会有灭顶之灾。
已经走到这一步,没有回头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