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婶原来也住在跟肖玲同一排的独栋小洋房里,就跟她隔着三个院子,不远。
陈大婶的爱人是正营级别,分的院子比韩越的大,而且新,见院子种满的蔬菜瓜果,就知道陈大婶是个勤快的人。
陈大婶也被她那手卤肥肠给俘虏了,直嚷着要留肖玲在家吃晚饭。
肖玲差点被陈大婶的热情给淹了,幸好余珍珍在旁搭了嘴,才让肖玲得以逃出来。
但也从陈大婶那儿收获了一大篮子的蔬菜瓜果。
见她一副受宠若惊实则是惊魂不定的样子,余珍珍嗤嗤偷笑。
肖玲微嗔,但眉眼天生带着媚意,美目潋滟光泽,缱绻迷人,眼尾带勾,看得余珍珍心尖颤了颤,身子酥了半边。
天啊,这肖玲长得太勾人了,要是脸上那道疤没了,那不就是那啥来着?
沉鱼落雁!对,沉鱼落雁!
余珍珍脑子里的墨水不多,这个词是她刮空脑袋才想出来的词。
“喂喂喂......回魂了!”肖玲见她呆愣了有一会儿了,忍不住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余珍珍终于回了魂,抓住她作怪的手,看着她脸上的疤,一脸惋惜。
“你这道疤就真的没办法袪了吗?”说完,她觉得自己在说废话,要是能袪掉,人家早把它弄走了,还留在脸上干嘛,嫌自己太漂亮了?
余珍珍突然觉得自己说话不过脑子,这哪壶不该提哪壶呢,这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么?
“对不起,我......”
“没事,我不在意了!”肖玲知道她无心,但这道疤已经伴随着原主都有好几年了,也是这道疤造就了原主偏激自卑别扭的性格,但她毕竟不是原主。
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算是赚到的了,前世的她年纪轻轻才三十岁就重病去逝,虽然爱美的她还是不喜欢这道疤,但经历过生死的她,只剩下对生命的敬畏和热爱,如果让她因这道疤延续原主的性格,那也太浪费光阴了。
人生,值得她去做的事情太多,何必纠结这道已经无足轻重的疤痕。
“再说,我都这样了,还能把你迷倒,要是脸上没疤了,岂不迷把你迷得神魂颠倒茶饭不思,啧啧啧,你家顾连长到时候岂不找我算账?”
肖玲突然调皮地自恋了一番,直把余珍珍逗笑,嗔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你个调皮鬼!”
不过经肖玲这一插科打诨,让余珍珍认识到肖玲的大器豁达。
这么好的姑娘,那整日围着韩营长身边转的徐芳芳压根无法比。
当她抬眸正想开口让面前这个好姑娘注意自家韩营长身边的蜜蜂时,眼睛余光却见那只蜜蜂早已候在人家家门口。
她当即脸色一黑,有些不耐烦地对着好姑娘向那边抬了抬下巴,“看,你家韩营身边的蜜蜂来了,你呀,看紧一些,但也要小心别被蜇了!”
肖玲也注意到了自家门口那抹白衣倩影,闻言有些哭笑不得,但落在余珍珍眼里却是眼中带着凄苦,心下不由得软了。
“不怕,有我呢!”
她挽上她的手臂,抬头挺胸,雄纠纠气昂昂地,大有找人干一架的气势,当即把肖玲逗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