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笑了,“所以我该举手呢,还是开锁?”
路德脸色一沉,就想拿枪砸沈墨。但他对上一双猩红的眼睛,精神一恍,扣下扳机。
砰!
啊!
一声惨嚎,托马斯小腿中枪,“表哥,你特么干什么?!”
路德眼神迷茫,完全没理会受伤的小老弟。
砰!
又是一枪,打在另一个黑人腿上。
沈墨拍拍手,吸引注意力,“现在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双手抱头趴在地上。”
三人这点小钱,沈墨看不上,拿走主要是让他们心疼。
“嘀呜~嘀咕~”
听到枪声后有路人报警,因为是大白天,警察来得还算快。沈墨将行李箱收进空间,不慌不忙走出小巷,头上多了顶压低的帽子。
等警察到了之后,路德的精神魅惑就会解除,至于之后他是放下手枪乖乖投降,还是享受一番美式居合后下葬,看他自己的选择。
接下来,沈墨确定自己的位置——还在皇后区,附近刚好有个地铁站。他用现金带自动售票机买了张纸质票,坐到时报广场站,然后再次坐车到唐人街。
这次总算没有再遇到奇葩事了。
望着高大的牌楼,上有蓝底金色大字:唐人街。
沈墨用一次性付费手机,给白锦儿打电话。
“喂,谁啊。”
电话接通,传出白锦儿略显暴躁的声音。
“是我。你身边有其他人?”
“你等等。”
白锦儿正在替帮会做事,前面有个被打成血葫芦的人,手下看着她,眼中满是崇拜。白锦儿握住话筒,“把人带下去继续招呼,不要打死了。”
“沈墨?”
白锦儿压低声音问。
“是我,”
沈墨说:“我在唐人街入口,牌楼下。”
“好,我马上过去接你。”
“低调一点。”
几分钟后,一辆大黄蜂停在牌楼附近,车窗摇下,露出戴着墨镜的白锦儿。她仍旧穿着喜欢的白色运动套装。
沈墨从暗处走过来,坐到副驾驶,说:
“这就是你理解的‘低调’?”
“不要紧张。”
白锦儿说:“你看有人看过来吗?大黄蜂在漂亮国就是普通货色,很多年轻的第一辆车就是二手大黄蜂。”
“好吧。”
沈墨抽抽鼻子,“血。”
白锦儿心情不美丽:“刚好在办事,一个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