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哪来的驴马烂子,真泥马瞎了狗眼,这可是强哥的地方,到这来闹事,想找死啊。”
成哥带着几个兄弟站在楼梯口,手里都拿着砍刀,恶狠狠的盯着光头。
这个时候气势绝对不能输,本来人就没对方多,在输了气势,也就不用打了,跪下磕一个算了。
“少他娘的和老子说废话,老子今天就是来收拾韦昊强的,是爷们就出来,别让你们这帮兄弟送死。
我带了一百多号人,你们又有几个,我就当你们浑身是铁,能打出几根钉,给老子滚一边去。”
秃头极其嚣张,根本没把成哥放在眼里,摆明了要硬吃我们。
别看夜总会是我们的地方,真正动手的只有我们十几个看场子的,其他人除非想出头,不然根本就不会动。
那些人只是挣两个小钱,没必要打打杀杀,也不会有人怪他们,哪有不给马吃草,还想马儿跑的道理。
我和小天还有花柳守在包间门口,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显眼,给他们指明方向。
倒不是说我们蠢,而是其他的包间都开门了,已经是摆在明处,还不如显得磊落一点。
光头本来就不想说废话,只是不讲一下数,传出去就没脸了,以后还怎么在江湖混。
大家在看电视的时候,都觉得双方开打之前废话太多,有时候还让主要人物给跑了。
实际上不是大家想说废话,而是不得不说废话,只有不懂规矩的蠢才,才会上来就干。
人人都想当大哥,当大哥就得有面,面子是怎么来的,都是江湖朋友给的,不是说你能打就有面。
很多面上的规矩,无论如何也得照做,不然就没面了,以后还怎么见江湖朋友,怎么立主字头。
光头大叫一声,身边的兄弟恶狠狠的扑向成哥他们,下手毫不留情,都是奔着卸胳膊卸腿去的。
成哥也是个猛人,拿着砍刀就迎上去,对着一个家伙的肩膀就是一刀,差点没把整个胳膊卸下来。
为什么混江湖的人都愿意穿皮夹克,不是因为皮夹克招风,是因为在被砍的时候,这玩意能当盔甲用。
我不拿砍刀拿铁棍,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这种钝器的打击,实际上比砍人的效果更好。
只是铁棍不如砍刀威风,看上去不够唬人,而且用铁棍往头上招呼,销户的几率还是挺大的。
今天晚上注定是死战,用不着考虑那么多,不然我也拿个砍刀,看上去够威风,还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我真正的大杀器是那些灯管,在第一个小子冲到我面前的时候,抡起灯管奔着他的头就是一下。
灯管被打的粉碎,碎片在重力下,把那小子弄得满头都是血,就跟个血葫芦似的,看上去特别的恐怖。
甭管是多狠的人,都是有心理承受底线的,如此强的视觉冲击力,让剩下的那些人,心里一阵发怵。
我连着砸了六捆灯管,六个家伙抱着脑袋在地上叫唤,直接把后面的人吓住了,一时之间不敢上前。
旁边包厢里的几个大哥,同时叫了一声我艹,显然没想到我这么猛,竟然打出一夫当关的气势。
相对于我唬住这些人,其他人就不行了,基本上都被打趴下,只是苦苦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