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家村到居府后院,可得走上大半个时辰的山路,还偷着去了那么多次,若是早有这份毅力和恒心,清华北大不是能随便选?
天马行空的思绪勉强被拽了回来,清雁低下头去,指尖摩挲着那支光洁的银簪,抬头只见梳妆台上放着的那面铜镜,望着自己满头的青丝,忽然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该有个人站在她的身后,用这支古朴的银簪轻轻挽起她的长发,松松的挽成一个发髻,两个人在铜镜中相视一笑。
镜中的那张脸是……
她吓得将手中的银簪掷回了抽屉里,面颊忽得一下子就滚烫了起来,犹觉这样还不够,回过神来死死的将抽屉关上了。
真是……见鬼了!
做了这么久的朋友,清雁对那位居公子了解的也算透彻。
他活了这十六年,虽不算太长,却是不一般的曲折离奇,若是更加简单粗暴的形容的话,一个衰字就可以贯彻他的人生。
虽出生在名门望族,但他父母感情不睦,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他爹娘算是被人强按着头成了亲。
据他所说,他娘待字闺中时,心中是有所许的少年郎的。
也正是因着这个,本就被妾室迷得五迷三道的他爹就更不高兴了,但迫于家族使命,再不情不愿也跟他娘成了亲,但在新婚之夜却去了妾室屋里,压根就没搭理他娘。
关于这些前尘往事清雁只当个八卦听了,但这些话想来那些恶仆时不时的便在他面前阴阳怪气的说,思及此,倒叫她颇为心疼。
居上临对此倒甚是无所谓,他的原话是这样讲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爹娘互相不喜本就正常,天下夫妻多的是同床异梦,倒是真不稀奇。”
清雁则是这么回的,“你这话我很赞同,不过将两个互看生厌的人强行凑在一起,这日子也很难过,还是可以离婚的时代好啊……”
“离婚?何谓离婚?”
清雁卡了一下,才道:“也就是和离啦,再不就是休妻或是休夫,反正是解除婚姻关系,各自再男婚女嫁去。”
居公子只叹道:“两家联姻本就是为了将利益扩到最大,想和离哪有那么容易啊,若是可以,当初也就不必成亲了。”
一对怨偶自是过不了什么好日子,但两人好在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斯文人,翩翩公子做不来在明面儿羞辱发妻的事情,大家闺秀在外人面前也不会给自己丈夫脸色瞧。
本来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也挺好,两个人或许不会真心相爱,但可以互相欣赏相互慰藉,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也挺不错。
但因他娘在怀他时吃坏了东西,生他时差点儿一尸两命,生下来后不仅大大的损害了母体,而且他也性命垂危,差点儿没救回来。
这时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对拼了性命为自己生孩子的女人产生几分怜惜之情,再加上母子两个都不太好,便更叫他爹在怜惜之余有了真心,一家人的心倒是更近了几分。
女人在有了孩子之后,几乎都会将一颗心全部放在孩子身上,尤其还是先天不足患有弱症的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