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用对质,签字画押,手印能对,就已经铁证如山,根本不可能翻供。
孙志用自忖,换做自己来查明真相,也不过如此。
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坐在府衙里,等着捕快将证人带来,将钱生财抓来。
林英不到二十岁,竟有这般缜密的心思和手段?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一定有高人,指点林英!
“本官有个疑问,这些人是如何愿意为说出实情,为林英老弟提供证据?”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大明律》。”
林英笑道。
“《大明律》往他们面前一摆,知情不报者,全家为奴!天子圣明,谁敢在皇城脚下放肆?”
“……”
“本官明白了!”
孙志用默然,差点笑出声。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
《大明律》是没错,天子也圣明,但一年前怎么就没人出来给林英作证?
还不是因为林英高中秀才,在科举场有了四同,尊师座师认为他这个学生有前途,在背后出力。
官场浸淫多年的孙志用,自认为找到了心中的答案。
却压根没想,林英是昨天才中的秀才,连中小三元的名气还没传出去。
而这些证词的落款却是从一年前开始,时间不一。
孙志用拿出府尹大印,在逮捕令盖印。
“林英老弟,本官亲自带人,抓捕钱生财,你同去否?”
雷厉风行,似乎此刻他以化身包青天,为民除害!
“好。”
林英欣然同意。
孙志用此举有作秀的成分,不过无所谓。
只要他能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不失为一个好官。
“走!”
孙志用将证词和卷宗一一整理,不经意间,瞟到了案情卷宗的最后一行字。
那是结案后半个月的事,已经和本案无关。
衙门主簿添去的,这行字里有一个名字:蓝永贞。
“大将军蓝玉的义子!”
孙志用一屁股坐回了凳子。
“钱生财将酒楼卖给了蓝玉的义子,蓝永贞!”
“已经把咱的火锅店卖出去了?”
林英也凑近,看了卷宗最后的文字。
孙志用也不急着亲自带人了,拔了一枚衙门的令签,“来人呀,速速捉拿地痞钱生财归案!”
捕快班头领命,带着令签和逮捕令去抓人。
“林贤弟,本官虚长几岁,在此称一句为兄。”
孙志用喝了半碗茶,压压惊,“为兄也不和贤弟绕弯弯,直接明说,这案子不好办!”
“哦?”
林英差不多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