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离开寨子我是满怀憧憬,上次回寨子我是充满希望,这次离开寨子我只有失落,我的根没了,我的未来也没了。抱着吉他回,抱着吉他走。
我再也没有把我的吉他取出来,我不想再见到他,但又舍不得扔下。就这样,他陪着我流浪了五年,直到我遇见了强哥。
遇到强哥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流浪汉,饿了就翻垃圾桶找口吃的,累了就躺下便睡。与乞丐唯一区别就是没有主动伸手向人讨,当有人给我时我也会接着。
那天晚上,我准备去隧道找地方休息过夜,强哥正好在弹吉他卖艺。鬼使神差的,我就在强哥身边坐了下来。弹完一曲,强哥问我饿不饿,并从包里取出了一个面包分给我。我早已习惯给我就吃,当然不会客气。当时年轻,我记得强哥才吃一个面包,但我吃了三个。
吃饱喝足,我准备睡觉,强哥却问我包里的是不是吉他,能不能给他看看。吃人的嘴软,五年了,我第一次把装吉他的包递给别人。
强哥拉开我的吉他包,结果拉链没拉动,直接把包撕裂了。吉他还是很干净,但五根弦全松了,幸好上弦的螺丝没生锈。强哥仔细地帮我调了弦,试好音,递给我。我思考了好久,终于还是接了过来,想弹一首《献给爱丽丝》。没弹完,错了几个音之后,我放弃了。
强哥也没再要求我继续,只是用他的吉他包把我的吉他装了起来,还给我。知道我准备在隧道过夜就邀请我去他的住处过夜,我依然没有拒绝。
回到住处,强哥说他初中的时候接触到摇滚乐,从那时便爱上了,尝试和同学组队。由于家庭环境差,没钱买吉他,后来是他同学送了一把吉他给他。他一直用到现在都不舍得扔。原来就是他今天晚上用来街头表演那把。他说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放弃了音乐,只有他还在坚持。
他说他在坚持不是想证明什么,更不是觉得音乐艺术有多么高尚,只是因为他觉得喜欢,真的喜欢。自己喜欢,这一个理由就已足够。为了自己喜欢的,不必去考虑任何回报,付出就是回报。
我哭了,哭的很伤心,哭的很开心。
我明白了,我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强哥就是我终身的人生导师。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跟着强哥,而且我会永远陪着强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