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绝不是普通的石头堆砌,而是以魔法工艺加工过的特殊石砖,配上各种金属炼制结构,相当于钢筋水泥之类,要说在居住舒适性上其实更胜一筹。
毕竟魔法实在是神奇,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你有那份实力。
见识了魅魔对她蜗居的改造后,我再也没有了对异世界居住环境的轻视与偏见,甚至卫生与环保都被非常到位。
之所以会想到这些,是因为我现在相当于“正式入世”。
我在极力消化格雷记忆中的生活常识,以应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怎么说我现在名义上还是『庶出王子』,不可能像在自家妖夜之森领地里那么与世隔绝。
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包括神圣雷因斯特王国的基本状况,王都的复杂环境,王室宗亲以及各大权贵的势力交错等等。
可惜格雷之前的生活太过简单,十岁前跟着养母过日子,十岁后被送到了圣格尔茨魔法大学,一心却只想着哥布林,王公贵族几乎没一个认识。
这也是我比较担忧的地方,王都的水太深,一个『庶出王子』贸然一头扎进去,会不会连水花都还没看到就被淹没了。
如果是以前的格雷八成就是这样的结果,除非国王还活着。
不过我虽然担忧,却还不至于害怕。
两大王技『伤害断绝』与『全元素掌握』在手,除非真有英雄级的顶尖人物跟我过不去,否则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我粗粗估算了一下,『原罪之戒』留在我身体内的精纯能量,如果什么都不做,还能够让我保持现在的状态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打斗消耗,这个时间还会减少,且很难补充,『摄魔』吸取的魔力只能恢复魔力的“量”,在“质”上远远不及,因为这个能量只能由『原罪之戒』补充。
所以如果能避免冲突那是最好的。
想着想着,我忽然想去格雷的老家看一看,反正官道上马车那么堵,下去走路散散心,绕个远路也未尝不可。
而且我之前忘记了马车上还一个女人在。
因为是酷似爬虫类,不知不觉被我当成了宠物,刚才与女王蜂做那些事情也没有避讳她。
现在的女蜥蜴人非常尴尬地坐在我们对面,白皙的貂脸上满是通红。
回过神,搞得我也有些尴尬。
自从女蜥蜴人莫名其妙上了我的贼船后,她就一直跟着了,明明之前都不用再上我雇的马车。
见我不再做那些羞羞的是,她终于鼓起勇气对我说道:“格雷……王子,你们人族可真大胆,这种繁衍的大事情我们族人都是关上门躲起来做的。”
女蜥蜴人对我的称呼也变了。
现在我也没穿铠甲,在上马车后我就换了一套浅蓝色的贵族便服,一副帅气的模样。
就是不知道蜥蜴人的审美观如何,她或许会觉得她的未婚夫更好看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