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说到正题了!
南宋咧嘴,给了一道比哭还难看的笑,“我治好北爷的顽疾,换北爷从今天开始不再碰我。”
世界上的女人千千万,灯一关,除了深浅、大小,其他都一样。
想来也不会影响他的使用感?
这个条件,他不亏!
南宋等着夜北冥点头答应,但等啊等,她没等来男人的声音,反而等来他的手。
南宋侧身,条件反射想躲开。
夜北冥哪儿给她机会?
大步一迈,长臂环住女人细软柳腰,俯身,在她耳边哑声低喃道,“如果我说,你不仅要治好我的病,还要日日为我暖床呢?”
南宋猛地深呼吸。
夜北冥,你个狗男人不讲武德,既要,又要,还要!会遭天谴的!
某爷似乎一点不觉得自己有多无耻,多野蛮霸道,继续又道,“丑奴,别想着你能杀我。”
“哪怕我倒在你身上,最毫无防备的时候。只要你敢杀我,我也能拉你一起下地狱。”
“记住,我活,你才能活。”
说完,男人像拍宠物猫一样拍了拍南宋头顶,又拉着她的手,沿着腹肌一路往下,“晚上把它伺候高兴。”
南宋双腿一夹。
这个恶魔!
夜北冥离开了,连带着,把南宋的魂儿也挖走了。
呜~~~,命真苦!
她都丑成这样了,丑得天怒人怨,人嫌狗厌,夜北冥还想踉踉酱酱她。
他是不是有病?认知障碍症?
正常人看着歪瓜裂枣、奇丑无比的人,他却看着美若天仙???
噗——
失策了!
从针灸馆出来,南宋憋了一肚子火。
又在镇上逛了逛,转了转,回到27园区已是晚上十点过。
夜晚的缅北不安全,不能随便溜达。
如果不是带着27园区独属的腰牌、头巾,天刚入夜,兴许她就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人贩子卖了。
在缅北这作奸犯科之地,外地口音、说普通话的人就是行走的RMB,见一个逮一个。
夜北冥还没回来。
南宋回房洗了澡,去了尘,穿上……衣柜里只有蕾丝,还统一只有一个色——黑色。
夜北冥最喜欢的颜色,最钟情的款式。
南宋没得选,随意拿了件套在身上,心想,穿了总比没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