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坐下歇着!别乱动弹。”姜乐妍快步上前,望着银杉那裹成一团的左手,面上泛起心疼之色。
“没事的小姐,皮肉伤,你别担心,多亏了你让无痕过来救我,我的右手他们都没来得及扎,这右手才是最常用的,吃饭干活都不影响。”
“你就别安慰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手有多疼吗?”姜乐妍说着,替银杉理了理额前凌乱的头发,“放心,你今天受的苦,小姐我一定要给你讨回来。我们先来梳理一下这事,你在首饰店里的时候,是谁从你身上搜出翡翠戒指的?”
“是一名个子很高的女伙计。”银杉顿了顿,道,“小姐,在您来之前,我就把出门后的事情都回忆了一遍。那女伙计肯定有问题,而那家首饰店,并不是我主张要去的,是与我同行的喜鹊拉着我去的。”
“我们从挑镯子到付钱,没花多少时间,二小姐没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找一个愿意配合她的伙计。奴婢觉得,以她的谨慎肯定要提前安排好人,确保那人在搜查我的时候,咬定我偷了戒指,这才能把我送进县衙。这店我也是头一次去,如果不是喜鹊说他家的首饰漂亮又划算,我或许就选别家了。”
银杉说到这,气愤不已,“喜鹊这个死丫头,她分明是咱们院子里的人!虽然我很不希望此事跟她有关,但如果不是她,我怎么会落入陷阱?”
“是啊,她是咱们院子里的人。”相较于银杉的气恼,姜乐妍倒是面色平静,“或许姜怀柔给她的,比我给她的多吧,你以为谁都能像你似的,一心向着我吗?他们的背叛不会使我难过,因为我从来不把重要的事交给他们,但不管怎么说,身为下人总该做好份内之事,既然她选择了胳膊肘往外拐,那就别怪我对她不仁了。”
银杉听着这话,也冷静了许多,“那么小姐你是想……”
“咱们先回去。”
姜乐妍搀扶着银杉走出了客房,一抬眼就看见无痕站在楼道口,身躯笔直得像一尊雕塑。
姜乐妍上前说道:“无痕,今日真是有劳你了,你可以回侯府去了,我雇个客栈的伙计送我们回府就好。”
无痕当然明白自己不能出现在尚书府外,原本是打算把姜乐妍主仆送到那条街上去,可这会儿姜乐妍叫他走,他便应了下来,“既然如此,那我先告辞了。”
回尚书府的途中,姜乐妍询问银杉:“无痕是用什么法子把你捞出来的?县官是否会因此猜到我和安庆侯有来往?”
“小姐放心吧,那县官被无痕威胁过了。”银杉道,“无痕救人的方式,当真是粗暴又利落,县官放我出来的时候,脖子上的血痕都还在淌血呢,无痕大概是直接拿剑架在他脖子上了,他被放了点血就吓得手脚哆嗦,看上去怂的很。”
姜乐妍一时无言。
果然……安庆侯捞人,根本就不需要讲道理,都是直接动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