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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武则天重生为吕雉之后 > 第四十四章 边郡牧苑

第四十四章 边郡牧苑

“只怕皇后相中的那名神将,纵然他自己愿打,也未必能让陛下安心啊。”

张良抚着长须,悠然道。

“两害相权取其轻,当年垓下之战时,陛下何等烦恼纠结,最后不也想明白了吗?”

吕雉盘算着,刘季这动辄率大军亲征的执念,大约是冰冻三尺,其形成也非一日之功。

包括她在内的观史者常有种错觉,总觉得秦之开国皇帝嬴政,与汉之高祖刘季,实属隔世的两代人,他们的思想与治国方法,大约也有天壤之别。

但她这一世身临其境,才深刻领悟,秦末汉初的群雄们,其实都经历了战国与秦帝国两个时代,他们最初接触的天下,是那个刀光剑影的战国世界。

成长轨迹塑造了思维模式,这批人过往所积累的习惯、经验与知识,与其说全部来自于那个仅有十五年的短命王朝,倒不如说,来自战国末年的群雄纷争。

更不消说,自壮年起兵后,便未歇鞍马一日的刘季了,说起来,刘季本人,倒是比始皇帝更年长着三载。

他以区区亭长之身,提三尺剑而起,率领一众元老,百战得国,先破秦,后灭楚,战绩辉煌。

而这引以为傲的战绩里,却有着两个至关重要的独特之处:

首先,在作战时,偏好大兵团决战。

正如决定天下归属的垓下之战那样,这时的将帅们力求毕其功于一役,一旦战败,麾下士卒便作鸟兽散,各种势力迅速分化、重组,旋起旋灭。

其次,群雄基本不求协同作战,诸人于四面八方苍头特起,崇尚个人勇武,首脑人物往往亲赴戎机,不太假手他人。

死人堆里养出的作战习惯,后来伴随了刘季终生,他痴迷御驾亲征,也是因为多疑,也是借助个人威德,以天子名义讨伐那些作乱的敌人。

“对付诸侯王,他知己知彼,非要亲征也就罢了。

连对匈奴也贸然亲征,着实是托大。”

吕雉心想,无论用何种方法,也必须使皇帝改掉热爱亲征的毛病,以免误了她的大事。

以及,与灵动迅猛的草原民族作战,若继续采用大兵压境的方式,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况且,以眼下的国力而言,也养不起一支庞大的军队,只能是精锐骑兵,越精越好。

***

“嗯,‘将’这一节,如何说服陛下,这都是后话,姑且不去管它。

咱们还有马、弓、刀三个弱项。”

她找回了谈话的主题。

匈奴与数百年后的突厥风俗相似,东征西讨,所恃者,无非良弓与快马也。

而骑射技能远远逊于突厥的大唐帝国,为何能挡住草原人南下的铁骑?

除了兵法布阵外,唐军的胜算在先进的兵器上,只陌刀与唐弩两样,便杀得突厥人闻风丧胆,片甲不留。

这陌刀由来已久,相传是由汉朝的斩马剑演化而来,那么,此时中原某处的工匠作坊内,应该可以觅到斩马剑的雏形了吧?

至于弩,也是同理。

唐弩由汉弩沿袭而来,她依稀记得,汉代名将李广之孙李陵,因骑射技艺高超,被擢升为都尉,曾在酒泉、张掖等边地教习骑射,并且,李陵的军中,惯用连弩。

只是,眼下还未到提出大规模制造斩马剑与连弩的时机,而且,这些建议,总不能由一个不谙武功的皇后直接说出吧?

“还有马。”她喃喃脱口而出。

还是田忌赛马的道理,以我之上马,敌对方之中马——

唐军的刀、弩可胜突厥,但骑射技艺,纵然再苦练,却仍输对方半筹。

好在,唐军的马,却能和敌人的马持平,不相上下。

因为,那时唐军所用的马,本就是来自西域的良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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