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群背着小书包在一家小酒馆的卫生间里面走出来,庄群看了看极其不卫生的卫生间,然后嗅了嗅空气里面弥漫的味道,感觉这位门先生玩的真花。
小酒馆此刻正是营业的时候,入夜之后人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因为这里属于城市的底层区域,小酒馆的受众根本不是那些高档消费者们,这里鱼龙混杂,但是总体上还是一些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一天劳累之后给自己找消遣的地方。
老板娘坐在磨损严重,甚至有点包浆的柜台后面,正漫不经心的给几位点了酒馆内高档酒水的先生们调酒。
她看向那边将头发染成红红绿绿的人们,一边调酒,一边皱着眉头想这些毛都没长齐,就展现着非主流的青年到这里来干什么。
庄群背着背包,还有一个装着他长剑的吉他背包,他现在只能说,大型乐器背包里面出现什么都有可能。
男孩出来前对着脏兮兮的镜子用手术刀和锻炼法里面的能力给自己做了个医美。
他将原本的骨骼加深,看了看深邃后的脸庞,庄群还给它减去了之前脸上的那点小小的婴儿肥。
庄群再去看自己的脸,现在就是从奶狗进化到狼狗了,庄群摸了摸脸,给眼角拉了一道白痕,这样应该更有感觉。
压低帽子,庄群背着背包闯入了这个嘈杂的大厅里,一时间扫见他的两个带着耳钉的女孩忍不住吹了个口哨。
一个画着烟熏妆的女孩直接跨出卡座,拦住了直奔门口的庄群,她笑着从男孩的棒球服拉链一路向上,在他的下巴上留恋了一下。
“小帅哥,喝一杯吗。”女孩的同伴立刻一起起哄,她们有人甚至将喝了一半的鸡尾酒递给了拦下庄群的女孩。
庄群扫视了一圈,发现真的是单纯愚蠢的可爱,他还以为是有人发现了门的出口,过来堵自己了。
女孩舔了舔嘴唇,这可是个可口的猎物,看起来就很干净,应该是那种单纯的小男生,可口的小甜果。
而且她的视线在庄群的装扮上扫过,她自衬还算有点眼力,她的主要营收就是售卖高仿奢侈品。
这个小可爱的鞋是安德鲁这个一流牌子的最新款,裤子和衣服则应该是唐斯的新品,那个背包一个是骆驼的,一个是绿毛龟的。
这一身下来少说得要两万起步,看起来这是一位中产家庭的乖孩子,她最喜欢了,既有的吃,还有的玩。
就在女孩继续痴汉的时候,庄群绕开她,来到了门口。
“喂,我请你,真的不来一杯。”女孩看着一个闪身让开自己的男孩,意识到似乎踢到铁板了。
她愤愤不平的转过身,向庄群叫喊,身后则是开始起哄埋汰她的好闺蜜们,她们只是机车族,又不是亡命徒。
庄群离开了这个臭气熏天的房间,将地上滚落的易拉罐挑起踢入一旁的绿色大垃圾桶里。
这里位于一条小巷里面,地上的水泥地已经裂开,中间向下凹陷,裂纹一直蔓延到两边的墙角,中间的凹陷处汇聚了大量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