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大叔是村里的传奇角色。
据说当年官军征他做过徭役,当时村里人都替丰顺大叔感觉到可惜,觉得他完蛋了。
因为他接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丰顺大叔,竟然有山地车神的本事。
比起后世驴车的战神,不知道高多少个档次。
在军情紧急的情况下,硬生生地用一辆板车,拉着三十多名弓箭手,穿越了大山,一天跑完了别人三天的路,成功增援了前方部队。
因为此时,朝廷还专门嘉奖了他一头牛。
丰顺大叔,也借此做起了村村通生意。
丰顺大叔还有个绝技,喝酒越多,牛车越稳,这一趟丰顺大叔就明显喝高了。
停车之后,还酣然大睡,叶琛无奈只能先行一步下车。
镇上比村里是热闹许多的。
道路两边儿摆摊的,卖艺的,人声鼎沸。
尤其是有一人,周围的看官颇多,叶琛驻足看了几眼,就见那人竟然张着嘴,将一口宝剑,一口一口的吃进了肚子里。
“好剑!”
“里面绝对有弹簧!”
叶琛忍不住感慨,转身看大壮的眼睛都瞪得溜圆了。
叶琛拍了拍他的肩膀。
“爹。”大壮猛地回神,有些不好意思。
“拿着钱,去给你媳妇买些布,回去做件新衣服。”
“哎。”叶大壮没多说话,拿着钱就去了。
叶琛转悠了半天,就发现了一家当铺,而且人来人往,眉头当时一皱。
人流太多了,怕是卖不出好价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玻璃弹珠,刚想进门,就听一个年轻的公子哥说道:“阿福,拦住那人。”
叶琛扭头望去。
就见一个英俊的少年郎,挎着宝剑,白发黑衣,给人英姿飒爽的感觉,尤其是眉宇间,还透着一股英气。
高挑俊朗的身材,衣服应当是上好的丝绸的。
腰间系着蹀躞,整个人就给人玉树临风的感觉。
叶琛皱了皱眉,他倒不是因为被阻拦而生气,而是觉得,此地应该只有他一位帅者。
眼前这位越界了。
叫阿福的仆人一脸歉意地给叶琛行礼。
“兄台,这东西卖到当铺去可惜了。”那年轻公子哥上前,看了眼叶琛手头上的东西,“这东西在长安或许有高僧愿意收,北海县地方太小了,你进去也是白进去。”
“不试试怎么知道。”叶琛素来有一种不撞南墙不死心的精神。
进入当铺,就见一个打扮漂亮,风韵犹存的女人,正在当物什。
素来稳重的叶琛都忍不住多瞄了两眼。
站在当铺柜台里的供奉的眼珠子都不够用了,或许这饥荒的年月,真的好久没见过这种大场面了吧。
“这金钗往年可是值大钱的,你竟然拿区区几十两就想羞辱我!”那妇人挺了挺胸脯,不满道。
妇人身边儿的男人哼了一声道,“就是,这可是我娘的传家宝,你最少得给我一千两。”
那供奉同样哼了一声,“开什么玩笑?我这有上百件传家宝,你拿一千两,我卖你十件!”
“你等着,小爷有钱了,一定收购你家当铺,赶你出去要饭!”那少年郎气氛道。
“下一位!”供奉已经懒得搭理这对母子了。
叶琛此时心里一惊明白,今日想要当东西,恐怕真的不容易了。
好不容易轮到叶琛,果然被当铺的朝奉给拒绝了,原因是东西太过于珍贵,怕丢了赔不起。
叶琛合计了合计,这玩意他那回收站,有一大车,要是太平年景,岂不是光靠倒卖玻璃珠子,就能发财?
叶琛欲行,却被那公子哥再次拦住了去路,“兄台,你这琉璃珠在下喜欢得紧,不知道能不能借我一个,我出三两,等你缺钱了,我玩腻了,再做交换如何?”
三两,叶琛心里琢磨,三两也可以了。
起码可以度过眼前的难关,于是便要点头,但下意识的却觉得这个公子哥得意扬扬的理应如此、土鳖多此一举的神色,很是不爽。
“此物珍惜,这位公子,若是想买,请拿十两来。”叶琛立刻反悔道。
“十两,你疯了,你知道十两有多难挣吗?”那贵公子不客气道:“恐怕你做梦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吧?”
叶琛咧着嘴角道:“十两,不跟大风吹一样,可敢打赌,若是我半日挣得了十两,这位公子给我五两银子,若是挣不了十两,我给公子两枚琉璃珠如何?”
那公子哥笑道:“这有何不可,我倒是要看看你这农夫有什么本事?”
说完带着仆人阿福走到一边儿,做出一副看戏的模样。
看着不远处翘着腿坐着的贵公子,叶琛不住的冷笑。
今日便让你看看什么叫做穿越者,叶琛先是走到不远处的一个书摊,跟他聊了一阵,讲了个小倩的故事,这厮不满足,又硬生生地听叶琛讲了个画皮,这才心满意足的送给了叶琛一叠他用来练字的废纸。
接着,叶琛又找到了一个耍猴戏的大叔,用三文钱的成本,租借了他的铜锣。又跑到自己背来的筐子里,装模作样地捯饬了一番,拿出来一大把竹圈。
就是后世夜市里常见的那种套圈。
最后一步,就是将自己昨日从山贼那里搞来的铜钱,又凑了凑系统的钱,约莫凑了三百文,一把一把地往里面装。
有的纸包了五文,有的包了十文,最多的包了一百文。
不远处的贵公子,看着叶琛的操作,一直皱眉,好奇心跟大火一样,越烧越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