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柱不认得他,抬腿就是一脚。
“打流氓!”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打死他!”一声暴喝传来。
周围的人也都围了上来。
到了五十年代,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们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做,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小混混,那还不赶快把他们揍一顿,解一下寂寞?
贾东旭被抽的哇哇大叫,连开口的时间都没有。
每次她开口,都会被逼退。
“我来了,让开!”
贾张氏也赶到了。
她拎着扫帚,跟周围的人,对着那几个人就是一阵猛抽。
“住手,是我贾东旭!”
贾东旭顶着被揍的风险,双手抱住脑袋,大吼一声。
啥?
所有人都是一怔,停了下来。
贾东旭放下了双手,没有再捂住自己的脸,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脸色涨得通红,想要找到一个地缝,将自己藏在里面。
好尴尬啊!
社灭!
“贾东旭,你是不是喜欢裸奔?”
傻柱咧嘴一笑。
嘴巴很臭,这是她打小就养成的习惯。
周围的街坊也都跟着笑了起来,大家都没有料到贾东旭会是那个小混混。
贾张氏羞得满脸都是血。
她的孩子就是她的,她的脸都丢光了。
“还愣着干什么?”
贾张氏愤怒的抓起扫帚,对着贾东旭就是一顿猛揍。
贾东旭嗷地叫了一声,撒腿就往家里冲。
后面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下子,大家都多了一个话题。
贾东旭光着身子到处跑,到底是没节操,又或者他有什么癖好?
能吵上一个月的。
“臭小子,你可真争气。”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回家的路上。
贾张氏怒火中烧,向贾东旭询问。
上午出门时还好端端的,现在却是连一件衣物都没有了。
鞋子不见了!
院子里。
三婶他们几个女人都在说着话。
“这贾东旭疯了吧?”
“应该不会吧,他浑身都是血迹,难道是被抢劫了?”
“劫匪要的是钱财,怎么可能要衣物?”
“这倒未必,也许是个要饭的,没饭没喝,没吃没喝没喝,连衣服都要,所以贾东旭就被剥下来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
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就有了更离谱的消息。
贾东旭认识了一名女性野蛮人,她看上了贾东旭,然后趁她不备,偷偷溜了出去。
流言四起。
正在林子里打猎的万平安,却是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
“那,那不就是一株野山参么?”
“运气真好!”
“可惜,这东西的年份太短了,才十年而已,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然后,将这些草药混合在一起,煮成一锅汤,味道鲜美,对人体也有很大的好处。”
万平安眼睛一亮。
他折了一截小树枝,当作一把小铁锹,仔细地刨着土。
挖了大概一个多时辰,他就将这株野山参给挖了出来,完好无损,药性保存的很好。
“山上的好东西啊!”
“这里有很多野生畜生,也有一些珍稀的草药,就是很危险。”
“里面有很多猛兽,比如野猪、猛虎之类,一般人遇到,九成九都是死路一条,活下来的几率很小。”
“即便是老练的猎手,也不得不谨慎行事。”
万平安将它收了起来。
猎杀还在进行中。
很遗憾。
再往前走,就只有几只小畜生了,山鸡、野兔什么的,更大一点的,一个都没有。
“原来如此。”
“我现在还没有深入到山脉深处,在山脉的边缘地带,大部分都是小生物。”
万平安恍然大悟。
他打定主意要进山。
一直走到正午时分。
他感到饥饿。
他在河边划出一片小小的空地,取出一头山鸡,开始烧烤。
午饭是山鸡!
嗡嗡嗡。
一阵风吹过。
天空中,阴云密布。
“不好,要发生变化了。”
“不能再进行猎杀了。”
“一个人在这种鬼地方行走,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万平安打算回家了。
等到明天的时候,他会去找其他的猎物。
他转过身。
万平安继续赶路。
趁着风暴还没有到来,我们就离开了这片森林!
院子里。
没有工作的人们,还在议论着贾东旭。
“你说,他未来的妻子,会不会喜欢贾东旭裤裆里的那个小东西?”
已婚妇女之间的谈话,没有什么忌讳的。
呼呼呼!
风势渐猛。
“要下雨啦!”
三大妈望着天色,阴云密布,似乎马上就要下一场大雨了。
“是啊,上午的时候,万平安出去狩猎,不知道能不能猎到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