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没关系,只要我能穿上就行了。”
林双平时穿的也都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穷惯了,她对吃穿用行从没任何的要求。
只要衣服能穿上,肚子吃饱了就行,根本没条件去在意衣服穿上好不好看,东西好不好吃。
“衣服都帮你放在衣帽间了,一会你去洗漱的时候,自己挑一套,回头我再把设计师请回来帮你量身多定制几套好看的衣服。”
“我又不是出去选秀,衣服够穿就行了,不用那么多套。”
傅御琛听她这话,更加笃定自己没有选错人。
像小丫头这种天生丽质、软萌可爱、心地善良、勤奋上进,生活上又总是省吃俭用的女生,这年头真的已经不多了。
能被他碰见,真的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林双被大叔这么一直盯着看着,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真怕下一秒,情意上头,发生一些她无法自控的事情。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大叔,那我去洗漱换衣服了。”
说完,她掀起被子下了床,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身上穿着大叔松松垮垮的白色衬衫,跟只逃窜的小兔子似的,一蹦一跳地往洗漱间的方向逃去。
她身形消瘦,只穿了这么一件衬衫,小衣服、小内内都没有穿,衣服里面的空间显得特别空旷。
走动的时候,小身子都能在衬衫里面晃来晃去。
两条纤细修长的腿,落入男人的眸底,胸腔里不自控地升起一团火。
若不是赶着时间去民政局领证,他指定要追上去,跟她鸳鸯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