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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该喜欢上的人》

“呦,这么喜欢我啊。”靳唐见南兮坐在了他边上,开了句玩笑。

“不行啊。”南兮没好气的系着安全带。

靳唐笑笑,没着急启动车子。反而对南兮说:“行行,我只是意外你没去后边陪辛语。但是,你知不知道你在阻止某个人接近一个人的时候,同时自己也失去了接近那个人的机会。”

靳唐这句话暗指什么,南兮还是能参透的。他本该毫不犹豫的下车坐到后座的,结果这个靳唐似乎是故意的,见他扯下安全带,要开车门的时候,竟然猛踩油门将车开走了。

“呀”,南兮因为没准备好,脑袋差点栽到前面车台上。

“这是你耍性子该付出的代价,看你以后还舍不舍得这么错过。”

南兮真无语了,这个靳唐就跟看透他似的。

“晚上想吃什么?我给咱做。”

“我妈会给我留饭。”

“我没问你,我问得辛语。”

这哥哥怎么这么会让人尴尬,南兮生气的从他书包里掏出耳机,堵上了耳朵。

“这么小气啊,听歌可别总用耳机听,废耳朵,听得什么,来哥哥给你放。”

南兮架起胳膊把头扭向了窗外。

曾疏说了句,你车里有毛不易的歌吗?随便放一首。

“毛不易是谁?”靳唐先去打开音乐。

南兮突然像找到了能气他的东西,转过头来,非常强调的说:“我曾疏姐姐喜欢的歌手。”

“喔,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品味相同。”

“喔,不用这么理直气壮,我也跟她品味相同过。”

靳唐一直是一张温柔的脸,但做出来的事却是截然不同的。他直接放了首他存的歌,他们上学的时候常听的,张信哲的《信仰》。

曾疏很久没听老歌了,所以她没想到一首老歌,能那么容易的把她带回过去的时光。

当年她确实喜欢过张信哲,第一次喜欢是初一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个比赛,有个别的班的男同学用笛子吹了首《过火》。后来她用自己班里其他同学的MP3听过几次,还会唱了。但在学校并没那么多时间和心思听歌,久而久之也就淡化了。

再次勾起对张信哲的喜欢,是靳唐当她笔友的时候,告诉过她他喜欢听张信哲的歌。而且初三的联欢会上,他还为她唱过现在正放着的这首《信仰》。

到初中毕业后,他的离开,加上越来越多新鲜的血液涌入音乐的世界,很多自己青春年代的歌都很少或者几乎不听了。人们有了新的喜欢的歌手甚至更广泛的东西。但你又不得不承认某个瞬间当那个音乐响起来的时候,你发现当初那份喜欢依旧能蠢蠢欲动,依旧能被唤醒。

爱是一种信仰,把你带回我的身旁。他不自觉地跟唱了两句。

曾疏突然觉得,好像是这样吧,该喜欢上的人,哪怕曾经错过,哪怕不慎遗忘,他还是会穿越过时间的年轮再一次把你圈住。依如张信哲,依如靳唐。

临到家靳唐又一次邀请顶着辛语脸的曾疏去他家吃饭,其实主要目的是让她把曾疏约出来,而不知一直坐在后车座的就是曾疏本人。

但曾疏还没回应他,他就接到了华洋的电话,跟他说曾疏就在他家,而且家里很多菜,不用去菜市场了。

曾疏真想不出来,本该在家学习的辛语怎么会跑到他家去了,但她现在已经是非去靳唐家不可了。

可是当辛语又一次要去靳唐家吃饭的时候,南兮怎么能受得了,所以当靳唐可能只是嘴上说说要他去他家吃饭的时候,他没犹豫地说了好。

靳唐还笑笑说:“孺子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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