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珍辞工后,没敢告诉高小旺,因为她知道她所从事的职业,是不能告诉高小旺的。
只能告诉他自己在兼职,冯小珍也担心她这样昼伏夜出的职业,会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但她喜欢在那里工作,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自己从骨子里就有点贱,是不是自己吃了什么传染淫荡因素的东西了,要不然自己咋能为了金钱不惜出卖色相,心甘情愿成为男人的玩物。
可是又一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家都能干,为什么我就干不成?
想想那个叫陈艳的女孩在那里工作,整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的多风光,
再看看自己,每天穿着厂服,带着工作帽,老远一看,活脱脱一个小老太太。
自己长这么漂亮难道还不如她有吸引力。
陈艳是谁?冯小珍又是如何认识的?这要从冯小珍在厂里上班时说起,那时候冯小珍经常接受班上男同事的邀请去吃饭,K歌。
认识哪个领导以后,更是三天两头去高消费娱乐场所去,有一天,就在她现在上班的休闲会所里,她认识了陈艳。
那天她从会所卫生间出来洗手时,看见一个女子在那里补妆,女子穿着很大胆很暴露,她出于好奇就和她攀谈起来了。
女子说她叫陈艳,是在这里面上班的,陈艳很健谈,和冯小珍从工厂里打工聊到在服务行业上班,陈艳表示她还是愿意在这里上班。
第一,自由一点,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制度约束。
第二嘛,这行是吃青春饭的,趁着年轻多挣点钱,车啦房啦就都有了。
接着又谈到上班都做什么,说每天都要化妆,每一单生意完了都要补妆,不然会影响下一单生意,冯小珍问陈艳在这里上班能拿多少钱?
陈艳说少则八九千,多则一万多没准,就看自己坐台和出台的次数。
还说冯小珍长得好,要是在这里坐台生意肯定好,聊了一会,两个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联系。
就是陈艳这一席话,让冯小珍动了去那里上班的念头,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翻来覆去想象着自己,以后要是能在大城市里生活该多好呵,
想起陈艳说她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她比陈艳还长得好,那就是说她要是在那里上班,肯定要比陈艳挣得钱多。
想想现在自己跟上这个臭领导,最多也就是给你开个绿灯,不用你上班,可是一个月下来口袋里面没有多少钱啊。
于是冯小珍第二天就给陈艳打电话了,上陈艳介绍她去那里上班,陈艳让她当天就过来上班,
那天会所的领班刻意为她安排了两单生意,冯小珍两单生意挣了一千多,一个人不知羞耻的自我陶醉了一番。
陈艳问她和人家做了吗,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陈艳说就是办那个事,冯小珍说都做了,陈艳笑着说她真放得开,要这样下去冯小珍就是这个会所的花魁了。
就这样冯小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在哪条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从那天开始冯小珍就骗高小旺说晚上加班,后来看天天都是晚上出去,就哄高小旺说是在外面兼职做前台,其中就是没说她自离的事,可怜的高小旺到现在还以为冯小珍还是电子厂的职工呢。
杨建鑫被送到龙城看守所,警察让他们排队登记,然后又用袋子把自己的随身用品装起来,和自己的填写的表格放一起。
管教领他们进到一个大门前,按下按钮大门缓缓打开,里面出来一个警察,让他们一个一个到一间屋子里做检查。
杨建鑫进去后,警察让他脱掉上衣检查了一下身体,看有没有皮肤病,然后很仔细地检查着他的上衣。
又让他脱掉裤子,然后再地上绕屋子蛙跳两圈,(后来才知道那是检查你体内有没有藏什么东西,要是有东西,在你蛙跳的时候就会从肛门掉下来,)